工作中令人討厭的情況有哪些?廣州勞動爭議律師來講講
在律師聯系研討會上,戴安娜·布羅德曼·薩默斯 (Diana Brodman Summers) 問道:“助理律師真的有可能在他們的工作時間上有發言權嗎?我的一個朋友是芝加哥市中心一家大公司的助理,自 93 年畢業以來一直在.她每周工作 7 天,每天至少工作 14 小時。廣州勞動爭議律師就來為您講解相關注意事項,希望會有所幫助。
她的評價很好,她也得到了幾次加薪。今年 3 月,她問老板是否可以每周只工作 6 天,以便與家人度過一整天。她的老板指著辦公桌上的一沓簡歷告訴她,如果她不想要這份工作,他可以馬上換掉她?!蔽一匦沤o戴安娜建議:問題不在于合伙人對你在芝加哥大公司的朋友說了什么,而是你的朋友接下來做了什么。
專業人士以這種方式對待另一位專業人士(對任何人)有任何借口嗎?如果是合伙人違反了職業的基本價值觀,為什么受到虐待的員工必須在接受這種待遇和離開之間做出選擇?
您目前的工作情況是否要求您的行為違背您長期以來的信念以及您所理解的律師的義務、職責和特權?如果是這樣,你應該在你的律師事務所內做什么,還有誰有義務幫助你?您是否應該先了解其他員工和合作伙伴是否同意您的觀點?他們有關于這種治療的類似故事嗎?您是否應該召開員工會議、成立婦女委員會、計劃撤退、聘請顧問?您是否應該起草一份問題清單并將其提交給合伙人,并要求合伙人維護法律專業的基本價值觀?
肯定有律師事務所在這些領域采取行動的例子; IE,。1995年,Faegre & Benson律所被評為最受同事歡迎的兩家律師事務所之一”。一位合伙人在接受采訪時說:“在明尼阿波利斯,我們有‘明尼蘇達尼斯’的傳統。這里的人們傾向于像對待人類一樣對待彼此?!?
合伙人是否有義務履行我們職業的基本價值觀——以尊嚴對待他人、幫助律師發展成為專業人士并改進職業? MacCrate 法律職業的四個基本價值觀中的第二個是有義務通過協助培訓新律師和消除基于種族、宗教、民族血統、性別、性取向、年齡的偏見來努力提高職業,或殘疾。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合伙人)不為合伙人提供培訓或承擔責任,或不尊重或辱罵任何人,是否是不道德和不專業的?
William D.Goren 是 ADA 和預防法方面的顧問/教育者和培訓師調解員,另一位參加 Counsel Connect 研討會的人問道:“如果沒有支持您的核心價值觀的環境,您能否擁有專業環境?”我要補充一點,如果沒有支持法律專業核心價值觀的環境,尤其是專業自我發展,你就無法擁有它。戴安娜和達奇以及其他去年寫信給論壇的人所描述的環境是否只是令人發指,還是構成不道德和不專業的行為?
為什么這種情況會持續存在?沒有人愿意或能夠改變它嗎?誰有義務確保律師事務所有一個支持這些價值觀的環境?誰有義務強制遵守這些價值觀?
被虐待的同事?
其他同事?
行為不專業的合作伙伴?
知道這種行為的合作伙伴?
管理合伙人?
聽取會員投訴的地方律師協會?
聽取學生和校友/ae 對不公平待遇的投訴的法學院職業服務主管?
職業規劃專業人士的職責是幫助律師找到與其目標和價值觀相一致的職位。
適當的州和聯邦機構?
有沒有人知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以虐待、無意義的工作、不合理的時間要求等因素直接或間接表達對工作場所不滿的律師進行報復的案例?我們是否認為應該允許這種氛圍在我們的職業中盛行?這樣的報復行為可以接受嗎?
在廣州勞動爭議律師看來,如果我們繼續在律師事務所環境中允許這種行為,作為專業人士,我們是否必須承認我們對廣泛的律師不滿的集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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