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于勞動者來說,由于對勞動合同存在爭議或對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而引發的爭議。爭議發生后,可以先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不受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接下來我們就來談談這個問題,希望能給您一個滿意的回答。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或者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要求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可以向其支付賠償金?!庇纱丝梢姡瑒趧訝幾h是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
在申請勞動仲裁前,勞動者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仲裁工作。首先應當充分了解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確定自己權益受損時會去做什么工作。根據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在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當事人均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仲裁委的介入。
仲裁委員會受理后應該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和勞動不仲裁決的裁定,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仲裁裁決部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仲裁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和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措施均可以被適用。勞動者如對勞動爭議解決方式有異議,可向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有法定途徑依法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復議;經調解或者到有關機關進行行政處理;不服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本案為按實體解決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要及時向所在地區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縣兩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在用人單位提出調解申請后的30日內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當事人一方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等發生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損失,由勞動者個人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達成協議后難以解決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關系雙方應盡量妥善處理勞動問題,借助相關法律為自己的勞動權利提供一份有效的保障,也為自己尋的一份安寧。以上我們講解的上述內容皆較細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發生沖突。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關于我國勞動法律規定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網站來咨詢我們,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