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訴訟,患者的權利義務以其為被告,即患者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內容包括: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人身權利受到侵害,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要求醫療機構賠償其經濟損失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患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由醫療機構作為第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人民法院受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以醫療事故爭議糾紛終結,如果是由于醫方違規操作所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患者作為民事訴訟主體應當有權在其提起民事訴訟時對醫方提出的有關責任問題進行質證;對于醫療事故爭議不能查清或者需要調查核實的相關問題,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判;患者提出解除或者變更醫療糾紛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患者對醫療糾紛提起訴訟后又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這里指已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裁定的訴訟權利)。
由于醫療過錯責任糾紛存在較大瑕疵,因此在對患者提起訴訟后可能會對患者有一定程度不公平。因此患者應充分利用司法救濟渠道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高級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醫療損害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實施了下列行為,造成患者損害的;
(一)未盡到與患者的接觸、了解病情和救治生命垂?;颊吡x務;
(二)未及時告知患者病情和診療活動存在的風險;
?。ㄈΣ∏檠诱`或錯誤診斷不及時告知患者可能產生的后果;
?。ㄋ模┎徽_使用醫療器械或者輸血;
?。ㄎ澹┻`反規定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或者第二類精神藥品;
?。┻`反規定處置患者死亡病例等情形;
?。ㄆ撸┢渌`反醫療安全管理規定造成患者損害后果的情形。
這些是當前我們對醫療損害賠償責任承擔所需要遵循的原則。醫務人員可以依據以上原則追究他人侵權責任,并向對方追償。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才能實現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