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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重要資產之一,具有標識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為了保護商標的獨占性和消費者權益,各國都制定了商標法律法規,并設立商標注冊制度。本文上海律師咨詢網將探討在司法實踐中商標注冊的條件,并結合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特別關注上海地區的情況。 一、商標注冊的條件 商標注冊的條件因國家而異,本文主要以中國為例,探討商標注冊的條件。根據中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商標注冊需要滿足以
壟斷協議是指企業之間達成的限制競爭、抑制市場自由競爭的協議。壟斷協議糾紛常常引發長期的法律爭議,因此確定爭議是否適用仲裁程序具有重要意義。本文探討了壟斷協議糾紛中可仲裁性認定的重要性,并以上海為例,分析了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文章首先介紹了壟斷協議的概念和特征,然后探討了仲裁作為一種解決爭議的方式的優勢。接著,上海律師詳細闡述了在上海的相關法律框架,并引用了具體案例,展示了可仲裁性認定的實際應
商標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重要資產之一,具有標識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為了保護商標的獨占性和消費者權益,各國都制定了商標法律法規,并設立商標注冊制度。本文上海律師咨詢網將探討在司法實踐中商標注冊的條件,并結合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特別關注上海地區的情況。 一、商標注冊的條件 商標注冊的條件因國家而異,本文主要以中國為例,探討商標注冊的條件。根據中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商標注冊需要滿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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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是專利權利要求的兩種主要形式。這兩種形式的專利權利要求涉及到同一技術方案,但它們在創造性評判方面存在著不同的考慮因素。本文上海律師將探討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之間的關系,以及它們在上海地區的法律應用。 一、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的定義 在專利法中,產品權利要求通常描述了一種具體的產品或裝置,而方法權利要求則描述了實現該產品或裝置的方法或過程。例如,一個
專利從屬權利要求是指通過對獨立權利要求進行限制和細化而得到的權利要求。在申請專利時,如果從屬權利要求不能得到說明書的支持,則該權利要求無效。因此,判斷專利從屬權利要求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對于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上海律師將結合上海的法律實踐和相關法律法規,探討專利從屬權利要求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的判斷方法和要點。 一、判斷專利從屬權利要求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的標準 說
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在日常的法律實踐中,時刻關注著全國各地知識產權領域的動態。近日,武漢市區知識產權部門開展的專項行動執法檢查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這一行動不僅彰顯了當地政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重視,也為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提供了寶貴的借鑒和啟示。
在當今知識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武漢市區知識產權部門的此次專項行動,聚焦于多個關鍵領域,如專利侵權、商標假冒、著作權盜版等。執法人員深入各類市場主體,包括企業、科研機構、商場店鋪等,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他們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專業的法律知識,對涉嫌侵權行為進行精準識別和打擊。
從執法檢查的過程來看,其嚴謹性和專業性值得稱贊。執法人員在檢查前充分準備,制定了詳細的檢查方案和標準,確保檢查工作的有序進行。在檢查過程中,他們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操作,注重證據的收集和固定,為后續的案件處理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例如,在對一家涉嫌專利侵權的企業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僅仔細查閱了企業的生產記錄、技術研發資料等,還邀請了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現場鑒定,確保對侵權行為的認定準確無誤。
對于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而言,武漢市區的這次專項行動具有多方面的啟示意義。首先,在知識產權案件的處理中,要更加注重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在復雜的知識產權糾紛中,證據往往是決定案件勝負的關鍵因素。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可以借鑒武漢執法人員的經驗,在接手案件之初,就制定詳細的證據收集計劃,通過多種渠道獲取相關證據,如專利文件、商標注冊證書、銷售記錄等,并對證據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確保證據的有效性和關聯性。
其次,要加強與其他專業領域的合作。知識產權案件往往涉及到多個領域的專業知識,如技術、醫學、藝術等。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不能僅僅局限于法律知識,還應積極與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溝通和合作。例如,在處理涉及高新技術領域的專利侵權案件時,律師可以邀請技術專家對涉案技術進行分析和評估,幫助自己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核心問題,為客戶提供更準確的法律建議。
再者,要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武漢市區知識產權部門在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也注重對企業和公眾的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也應當承擔起這一社會責任,通過舉辦講座、撰寫文章等方式,向企業和公眾普及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知識,增強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
此外,武漢市區知識產權部門在專項行動中展現出的高效協作機制也值得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學習。在檢查過程中,不同部門的執法人員密切配合,形成了強大的執法合力。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跨地區、跨領域的知識產權案件時,也可以加強與其他地區律師以及相關部門的協作,共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總之,武漢市區知識產權部門開展的專項行動執法檢查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和交流的機會。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應當從中汲取經驗,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為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我們也期待各地能夠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推動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站在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的角度,我們深知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武漢市區知識產權部門的這次專項行動執法檢查,為我們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啟示。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將以更加專業、嚴謹的態度,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共同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發展。
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
在當今這個創新與創意蓬勃發展的時代,作品創意猶如一顆顆璀璨的明珠,閃耀著人類智慧的光芒。作為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時常會面對關于作品創意是否受法律保護的種種疑問和案件糾紛。那么,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出發,作品創意究竟能否得到充分的保護呢?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作品創意在知識產權領域中的定位。創意本身是一種思維活動的成果,它可能表現為一個獨特的想法、概念或者構思。然而,并非所有的創意都能直接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所保護的是具有特定表現形式的創意成果,例如文學作品、藝術作品、音樂作品、影視作品等。這些以具體形式呈現出來的作品,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能夠獲得相應的著作權保護。
對于單純的創意構思而言,如果沒有通過具體的表達形式將其固定下來,那么很難在法律上主張對其的保護。因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表達形式,而非創意本身。比如,一個人想到了一個非常精彩的故事梗概,但并沒有將其進一步創作成小說或者劇本,那么這個創意構思就不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這并不是說創意就毫無價值,在實際的商業運作中,一個好的創意往往具有巨大的經濟潛力,可以通過與他人合作、簽訂合同等方式來實現其商業價值。
在判斷一個作品的創意是否受到法律保護時,還需要考慮創意的原創性和創新性。原創性要求作品是作者獨立創作完成的,而不是抄襲或者剽竊他人的成果。創新性則強調作品在表達形式、內容或者藝術風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和新穎性。只有具備了這兩個要素的作品,才有可能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在上海這樣一個充滿活力和創新的城市,各類創意產業蓬勃發展。許多創作者和企業都在不斷探索和嘗試新的創意,希望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然而,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侵犯他人作品創意的侵權行為。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創作者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作為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我們有責任為創作者和企業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幫助他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發現有人侵犯了自己的作品創意時,創作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救濟。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還可以向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舉報,請求其對侵權行為進行查處。
此外,為了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創作者和企業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在創作過程中及時對自己的作品進行版權登記,以便在發生糾紛時能夠提供有力的證據;與他人合作時,簽訂詳細的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關于作品創意的使用和保護條款;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管理,提高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防止內部人員泄露作品創意等。
總之,從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的角度來看,作品創意要想得到法律的保護,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雖然單純的創意構思不能直接受到法律的保護,但通過具體的表達形式將其固定下來,并具備原創性和創新性的作品,是可以獲得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的。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我們應當重視對作品創意的保護,鼓勵創新,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和法治環境,讓更多的優秀創意能夠綻放光彩,為社會的發展和文化的繁榮做出貢獻。
站在上海律師咨詢網律師的角度再次強調,作品創意的法律保護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問題。我們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力度,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共同為保護作品創意、促進創新發展而努力。
申請被授予專利權之前,申請人在其合法權利受到侵害之時不能再自行起訴,而是應當在獲得法院裁定后及時向人民法院遞交無效請求書。
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對于無效請求書的遞交時間作出明確規定來限制人民法院對專利權宣告無效案件的審理時間。
筆者認為,如果申請期限屆滿后專利權在有效期間內沒有遭到宣告無效,專利申請的程序也不會被終止。我國《專利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專利申請文件自申請日起三年內未被授予專利權或者自申請日起滿三年內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專利申請的局部或者全部內容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
這是由于我國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相比具有很大一部分創造性或者獨創性。因此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本身就不具有新穎性或創造性。但如果申請時間早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起滿三年,就可以以相同或近似之外觀設計作為被訴侵權之人向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外觀設計全部無效。
如果申請日期晚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的情況下則應以第一個外觀設計專利權之日為請求宣告該系列外觀設計全部無效之日起計算;如果申請日期晚于實用新型或外表設計專利申請日的情況下則應以申請人第一個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權之月為請求宣告其涉案系列外觀設計全部無效之日起計算,并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初或者權利人首次起訴該系列外觀設計之時再主張權利。
人民法院作出的關于該期間內外觀設計專利權歸屬的裁定或者決定應當作出后,當事人未及時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導致該期間內已經使用且不能再繼續使用的外形設計無法取得專利權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維持該期間的決議或者決定。
這種判決一方面能夠使外觀設計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能夠維持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歸屬,促進了人民法院裁判的公正實施。
這種情況下,外觀設計侵權案件中專利權人就應當及時地通過訴訟來救濟自己的合法權益,以維護其權利。但實踐中,由于申請人未及時提起訴訟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導致其無法取得專利的情形并不鮮見,其中主要表現為在審理專利侵權案件的過程中部分申請人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司法原則,而且也有可能違背法律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如果提供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或者與其主張存在矛盾時,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了對于申請登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以及損害賠償責任問題。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對象主要是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過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或者已經有了一定影響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若不加以保護該外觀設計將失去專利權,由此導致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沒有合法權益可供救濟。因此,保護外觀設計專利權就成為中國外觀設計專利立法及司法實踐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之一。
按照我國專利法第一條規定,中國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滿三年方可向專利局提出授權專利的請求;第三條規定,中國的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滿三年方可向專利局提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請求;第四條規定,專利權期限為二十年。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創造自申請日起滿三年后可向專利局申請授權,但根據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專利權自申請日起滿五年方可授予專利權。但是關于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以及國防專利等其他類型發明創造,申請時必須同時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原則上限于權利要求中記載或表達的技術方案;而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原則上限于新穎性,但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可以自其外觀設計專利被授予專利權之日起六個月內請求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外觀設計全部無效。其他類型發明創造應以其申請日前已經制造過該注冊商標為限。復審委員會作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之裁定后不得實施。
外觀設計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擅自使用該外觀設計專利,因此就自然無法對已使用的外觀設計專利提起無效請求。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應當被授予專利權。但如果其被授權后,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使用其專利。因此,由于已經被授予專利權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使用該外觀設計,這自然導致已使用的外觀設計專利不能被認定為合法使用在先。
從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可以看出,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時間分為“自申請日起滿三年”和“自授予專利權之日起滿五年”兩種情況。在“自申請日”可以被認定為合法使用前二種情況下可以申請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在“自授予專利權之日”后可以申請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在“自授予專利權之日”后只能申請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從我國現行專利法及司法實踐來看,如果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想要獲得無效外觀設計專利來制止侵權行為,只有等到專利審查機關做出宣告該外觀設計專利全部無效決定之后才能提出。
但我國《專利法》第十七條第3款規定:“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后未實施前發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歸專利權人和受讓人各自所有”。因此在目前現行專利法及司法實踐中對于侵犯專利權糾紛是否適用這一規定時存在一定爭議。
在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由于侵權人實施了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通常不會對作品侵權人提供任何法律上的幫助或者支持,但卻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對作品所反映的思想和情感所做出的貢獻得以免除對侵權人的責任。因此在侵權糾紛案件中,如果侵權人根據該作品所反映思想和情感做出了積極貢獻則可以免除被侵權人要承擔的侵權責任。
如果侵權人故意或者過失根據該作品所反映出來的思想和情感作為訴訟標的那么法院則不會因為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而支持其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反之則不支持。
所以對于侵權案件中所說的“主觀上”究竟是故意還是過失這一問題應根據具體案情來判斷。由于在著作權侵權案件當中認定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上損害他人權利或與之相關利益所采用的方法是不同與其他案件最為主要的區別。
因此在實踐中經常會出現在一些因權利被侵犯而導致權利人無法獲得相應賠償時法院只能根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后果進行酌定賠償數額。如果在認定其是故意還是過失時法院也只能根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而做出具體判決。
損害賠償原則是對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結果而確定賠償數額的一種方式。侵權行為與侵權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侵權人須承擔一定金額的賠償責任。
但是,當侵權人存在過錯時,這種賠償責任可能遠遠大于過失造成損害結果的責任。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是知識產權財產利益,而不是思想利益,因此必須從這兩個方面來確定賠償數額。即在侵權行為中存在故意和過失時,應當按照過錯程度對權利人進行賠償責任限額。
當然對此我國并未作明確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一直遵循著“過錯原則”。也就是說只要造成了侵權行為,即使未造成直接損害后果,也應對侵權人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在我國著作權法上,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而故意地實施。根據著作權法關于過失的規定,行為人是過失,但也可以肯定其具有預見到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結果存在犯罪故意。
例如,在制作劇本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劇本中寫了如何設置情節、如何將情節設置到如何結束等內容。所以可以判斷行為人屬于明知他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人。但是,著作權法并未規定故意侵犯著作權的主體即“行為人”需要具備主觀上必須具有損害他人著作權或者與之相關的利益可能。即著作權法對侵權人只能認定為一般侵害行為,并不要求一定具有故意或過失。
同時,由于目前信息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各種信息與知識產權保護之間有著復雜而又緊密的聯系。如果存在著一個無法確定“侵權人”具體是哪一方的情況下,無法區分出哪些作品創作于何時、何地、何種時間和何種對象中。因此,確定行為人是否有可能存在主觀上損害他人著作權的意思表示,對其行為進行定性是很重要的。
1、根據權利的性質來區分故意與過失
著作權具有財產權的性質。著作權是以財產權為基礎創造出來的一種具有財產權性質的權利。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種。
人身權是以個人的身體為對象獲得的一種專有權利,個人可以利用這種專有權利,獲得一切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利益。財產權是以財產權人對金錢及物質利益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權利基礎上而產生的一種專有財產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對著作權人享有的各項權利不得侵犯。
同時,因著作權侵權行為而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財產權是以國家、集體或私人為存在權基礎產生著屬于國家、集體或私人方面專有財產權,但不能侵犯其他權利人利益的一種人身權益。因此權利人不能以他人侵犯自己人身權等權利為由提起侵權訴訟。
2、判斷構成故意的前提是侵權人主觀上是否有可能預見到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結果
由于我國《著作權法》中并未對故意的構成要件作明確規定,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人民法院對構成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認定還需要結合其他方面判斷侵權人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在本案中就涉及一種侵權糾紛案件中雙方都存在惡意侵權行為而被判定為故意的情形。
根據《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者與之相關的權益的行為,應當立即停止。但是,有本法第52條第一款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行為人不停止侵害,行為與停止侵害后所獲得的利益有利害關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判決行為人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賠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超過十萬元。只要侵權人主觀上沒有故意或過失,就可以認為其不構成對著作權或者與之相關利益上具有嚴重影響情節者。
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因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其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侵犯商標權。侵犯商標權是指未經商標權人許可,擅自使用其注冊商標或將其作為商品進行銷售或展覽。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擅自使用其享有獨占實施權和復制權的作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擅自使用其享有專有權的技術方法,或將技術方法用于商業目的而獲得他人許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了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使他人受許人享有專有權利或限制權利等妨礙專利權人行使權利或限制權利行為。
1、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是指在同一商品或服務上,他人擅自注冊某種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對于商標侵權,主要涉及商標的使用行為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行為兩個方面。使用行為:商標的使用包括有形使用和無形使用。有形使用包括擅自使用注冊商標,也包括將注冊商標作為商品進行銷售或者展覽。
無形使用包括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不正當手段使用他人注冊商標、對他人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等行為,這些行為均侵犯了商標權利人對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商標侵權是指商標侵權行為已經侵犯了商標權利人享有使用商品或服務商標、證明商標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注冊商標、在類似服務上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如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馳名商標或不正當競爭)、侵害他人商標權或者其他知識產權糾紛。
2、不正當競爭
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市場競爭原則,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其行為主要包括:
1)不正當宣傳:如在廣告中使用具有欺騙性的文字、圖片或者其他突出標志,欺騙、誤導消費者或有關部門;在商品或服務宣傳標志上擅自使用與其商品屬性、功能、質量、銷售對象等相同或近似標志;在宣傳冊、店堂告示上使用與其商品不相類似或者近似標志等。
2)仿冒他人商品:例如仿冒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仿冒他人生產、銷售食品、藥品、日用品以及計算機軟件等商品或服務;使用他人生產、銷售的商品品牌及商品產地等與自家商品不相近似或者與自家企業有關標識;在廣告宣傳中故意混淆同類產品等行為。
3)偽造商品產地:如偽造廠名廠址、生產日期、質量等級等;偽造或者變造生產許可證、批準文件等。
3、著作權侵權
著作權侵權是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作品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損害其合法權利的行為?!吨鳈喾ā穼⒅鳈喾譃榘l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新穎權、復制權、發行權和出租權。著作權侵權行為指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對當事人權利行使進行干涉或限制,或者是阻礙權利人行使權利的行為?!吨鳈喾ā肥侵R產權法律體系中最基本及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包含著獨創性規則和保護方法在創作活動中所產生的技術規則和商業秘密等權利問題。著作權侵權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但有相同之處。
4、職務發明
職務發明是指在用人單位的業務范圍內,完成本單位交辦的任務或者經本單位同意而使用本單位的技術方法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首先,單位不承擔職務發明的全部費用;其次,單位不為該項發明提供必要的條件;最后,單位可以不支付報酬。這種“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規定,是由我國專利法所確立。專利法規定,職務發明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經單位同意而利用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因此,只有在完成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任務時才能獲得其職務發明專利成果這一客體。在我國專利法未修改之前所稱“完成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交辦”是指為了完成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交辦某個任務或者完成某項任務而進行某項發明創造,即為完成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所委托的目標而進行發明創造?!巴瓿杀締挝换蛏霞壷鞴懿块T交辦”這一客體具有特定法律含義。
發明創造的實施必須符合國家的專利法規定。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主要取決于它的內容是否符合專利法第20條所規定的專利保護范圍,并且也取決于它所運用到的技術手段和具體效果。
(1)限制
(2)轉讓
(3)許可
(4)被許可人使用
(5)專利權人死亡
(6)其他限制
(7)專利權人的繼承
(8)權利人的繼承人。
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31條規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在申報發明專利的同時,可以授權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發明成果。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將其發明專利授權給該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禁止轉讓發明專利或者將其作為商品銷售”。
如果實施專利活動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專利權人可以要求停止:實施專利活動中出現侵權行為;對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實施的發明專利不進行公開;構成專利侵權行為;侵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正當使用專利權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上述情形之一,應當立即停止實施專利權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繼續利用專利進行工作的申請:
①在合理時間內(包括正常時間和期限屆滿后)采取合理措施繼續利用;
②不影響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對所使用的專利活動所享有的合法權益而繼續實施該工作。),即停止實施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已經取得的專利活動。
專利權的保護期限從申請日起計算不滿10年的,可以自主實施一項發明專利。
一個沒有新穎性的創新即為專利;一個新技術利用了現有技術;兩個以上不同的發明創造都有可能成為專利;與一項不屬于專利權的發明相比,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屬于新穎性或者實用新型;創造性或者實用性強;在其他情況下都可以被授予專利權;根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不同來確定專利權保護期限、發明創造與專利申請的時間間隔和專利授權的期限;一個創造性或實用新型專利的期限不受《專利法》第20條的限制。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深知,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人類文明的瑰寶,承載著歷史的記憶、民族的智慧以及文化的多樣性。它們是連接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橋梁,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載體,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然而,在當今社會,我們不得不警惕一種現象——打著保護旗號的破壞行為,這種行為正悄然侵蝕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土壤,給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威脅。 從商業開發的角度看,一些地方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利益,將非
在當今全球化和現代化的浪潮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作為上海法律咨詢網律師,我們深知肩負著重要的社會責任,不僅要在法律領域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服務,更要關注社會文化的發展與傳承。馬盛德先生提出的“生產性方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理念,為我們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值得深入探討與踐行。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承載著歷史記憶、民族情感和社會價值觀。然
專利侵權訴訟是當今知識產權領域中的重要問題之一。在這個全球化和技術創新的時代,專利的保護和侵權的防范對于企業和創新者來說至關重要。然而,對于被指控侵權的一方來說,如何進行有效的辯護也是一個關鍵問題。本文上海律師咨詢網將聚焦于專利侵權訴訟中的現有技術抗辯,并以上海作為研究對象,探討該地區的法律案例和法條。通過分析上海相關案例的判決和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將深入探討現有技術抗辯的基本原則、策略和實施
肖像權侵權糾紛是當今社會中備受關注的一個法律問題。隨著社交媒體的普及和數字技術的發展,個人的肖像權往往面臨未經授權使用和侵犯的風險。在這樣的背景下,通過調解協議來解決肖像權侵權糾紛成為一種備受關注的解決方式。本文上海律師咨詢網將圍繞肖像權侵權糾紛,探討調解協議作為解決此類爭議的可行性。肖像權作為個人的一項重要權益,受到法律的明確保護。當他人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肖像權時,往往引發爭議和糾紛。在這種
企業名稱是企業在商業領域中的身份標識,承載著企業的品牌形象和市場認知。在長期的經營過程中,一些企業通過廣泛對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場知名度并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企業名稱簡稱,形成了獨特的商號。這些商號在企業的運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僅是企業的標識,更是企業的商譽和競爭優勢。本文上海律師咨詢網將從法律的角度出發,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探討商號在企業名稱保護中的作用及適用條件。 在上海這個充滿商機的
關聯專利侵權與確認不侵權之訴是知識產權領域中常見的訴訟類型。它們涉及對涉及同一技術領域的多個專利進行綜合審理和判斷。由于案件復雜性,分散審理成為解決這類糾紛的一種有效方式。本文上海律師旨在探討關聯專利侵權與確認不侵權之訴分散審理的審判協調問題,并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一、引言 首先,本文介紹了關聯專利侵權與確認不侵權之訴的概念和特點,然后分析了分散審理的意義和挑戰。隨后,文章探
信息網絡侵權行為是指在互聯網和其他信息網絡環境下,違反知識產權、個人隱私權、商業信譽等合法權益的行為。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當今社會,信息網絡侵權行為日益突出,對個人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造成了重大影響。本文上海律師旨在探討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的認定問題,并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首先,介紹了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的概念和特點,隨后探討了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的認定標準及相關法律責任。接下來,通過引用上海相關案例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知識產權領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護軟件開發者的創作成果。然而,在軟件與機器的捆綁銷售中,有些著作權人會將軟件輸出數據設定為特定文件格式,并以此限制其他競爭者讀取該格式保存的數據。本文將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本文上海律師咨詢網旨在探討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范圍內,著作權人是否可以通過設定特定文件格式來限制其他競爭者讀取其軟件輸出數據的合法性。我們將介紹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同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在法律領域有著敏銳的洞察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對于各地檢察機關的工作動態也保持著高度的關注。近日,黑龍江七臺河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的“雙打”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從上海知識產權律師的專業角度來看,這一活動的開展不僅彰顯了檢察機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打擊違法犯罪的堅定決心,更為其他地區的司法工作提供了寶貴的借鑒經驗。 “雙打”活動,即打擊刑事犯罪與打擊職務犯罪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人工智能(AI)已然成為引領時代發展的重要力量,其影響力滲透至各個行業領域,尤其在芯片行業,AI的影響力正日益凸顯。作為一名上海知識產權律師,我深感有必要從法律與商業的雙重角度,深入剖析AI發展為芯片行業帶來的變革影響,以期為客戶提供更為精準、前沿的法律服務與商業洞察。 一、AI技術引領芯片設計革新 隨著AI技術的不斷進步,傳統的芯片設計方法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與變
在數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人工智能(AI)技術以其前所未有的速度改變著我們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模式。從智能家居到自動化工廠,從語音助手到預測算法,AI的應用已經深入到社會的各個角落。然而,隨著技術的進步,與之相關的法律和倫理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亟待社會各界共同面對和解決。 近日,國家網信辦聯合多部門發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針對AI合成內
作為上海知識產權律師,我經常接到關于產品設計抄襲的案件。產品設計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之一,一旦遭受抄襲,將直接損害企業的利益和聲譽。在本文中,我將從律師的角度出發,為您詳細介紹如果您的產品設計被抄襲了該如何維權,并結合國內的實時案例,幫助您更好地理解這一過程。 第一部分:確認產品設計抄襲的情況 收集證據: 如果懷疑產品設計被抄襲,首先要收集相關證據,包括被抄襲產品的設計圖、原始設計文件、
在公司工作期間創造了專利技術,但公司未將您列為發明人,您是否能提起訴訟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本文將從律師的角度為您解答這一問題,并為您提供上海知識產權律師的專業建議。 專利技術未認定發明人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小張在某公司工作期間,獨自完成了一項專利技術的研發,但公司未將其列為發明人,而是將其他人列為發明人,導致小張的權益受到損害。 案例二: 王先生是某科技公司的工程師,在工作
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在市場上取得了一些成功案例,但也存在著一些失敗案例。作為上海知識產權律師,我將從成功與失敗的案例中提取經驗教訓,為您提供參考,幫助您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實踐意義和操作要點。 1. 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一:阿里巴巴的商標證券化 阿里巴巴作為中國知名互聯網公司,成功將其商標權證券化,通過發行商標專用證券吸引了大量投資者參與,為公司帶來了豐厚的資金
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對于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實現和資本流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是否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仍然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作為上海知識產權律師,我將從法律和實踐的角度出發,探討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適用范圍,并結合國內的實時案例,幫助讀者更加清晰地理解該問題。 1. 適用范圍的界定 知識產權證券化適用于多種類型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在實
在職務發明創造的領域中,離職后對于該創造的權利歸屬問題一直備受爭議。特別是當離職后的一年內發明創造的權益問題涉及到原單位和離職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時,需要仔細考慮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法律案例。本文上海律師將以上海地區為例,探討離開原單位一年內職務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問題,并引用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進行解析。 一、職務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基礎 職務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基礎是指在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