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的認定情形有哪些?上海工傷律師為您解答
工傷問題不容忽視,一次工傷造成的損害和后續費用往往是巨大的,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有哪些法律可以讓我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今天就由上海工傷律師為大家講解。
一、最高人民對于法院進行行政庭相關答復中認為企業認定工傷的七種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司法處關于離退休人員與其現任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保險條例》([2007]第6號)是否適用于工作時間遭受的傷害的答復([2007]第6號)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本單位聘用離退休人員。 現職單位已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員工在受雇期間因工傷事故受傷的,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ǘ┳罡呷嗣駥τ诜ㄔ哼M行行政審判庭關于企業職工外出工作學習可以休息期間發展受到影響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社會問題的答復([2007]行他字第9號)認為,職工受單位指派外出學習生活期間,在學習相關單位時間安排的休息場所休息時受到他人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三)最高國家人民對于法院進行行政審判庭關于社會車輛掛靠其他相關單位生產經營管理車輛工程實際需要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2006]行他字第17號)認為,個人能力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工作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投資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發展之間沒有形成了事實勞動合同關系,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選擇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制度條例》的有關法律規定認定自己是否能夠構成工傷。(李迎春注:依據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復意見,個人消費者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建設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濟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員工之間不具備勞動時間關系的基本結構特征,不宜認定其形成了事實勞動教育關系。)
?。ㄋ模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行政案件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法[2008]139號)認為,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在恢復交通、通信、供電、排水、供氣、道路搶修的過程中, 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組織搶救和治療受害人,臨時雇員受傷的,可以視同工傷,按照工傷保險規定辦理。
?。ㄎ澹┳罡呷嗣駥τ诜ㄔ哼M行行政審判庭關于我們國家政府機關聘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學習期間死亡以及如何選擇適用相關法律問題請示的答復([2009]行他字第2號)認為,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分局東方紅派出所臨時聘用、未參加工傷保險、不是一個正式干警的司機王奎在單位突發疾病患者死亡,應由鶴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工傷保險公司條例》認定自己是否具有屬于工傷、確定工傷待遇的標準。有關工傷待遇費用由聘用機關需要支付。
?。┳罡邍胰嗣駥τ诜ㄔ和ㄟ^行政審判庭關于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社會保險管理條例》請示的答復([2010]行他字第10號)認為,用人部門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一定時間內、因工作主要原因傷亡的,應當選擇適用《工傷保險制度條例》的有關法律規定學生進行分析工傷認定。
?。ㄆ撸┳罡呷嗣穹ㄔ盒姓徟蟹滞ピ诖饛停?010年[2010]X.T.字第236號)中,對因不明原因造成的不當班傷害不予受理,認為不當班時死亡原因不明。 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證據不能排除非因工死亡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二、不得進行認定企業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
依據《工傷社會保險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問題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我國工傷或者可以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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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醉酒或吸食毒品;
?。ㄈ┳詺埿袨榛蛘邔W生自殺的。
【認定工作要點】1、“故意實施犯罪”的認定,應當以刑事技術偵查機關、檢察監督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主義法律進行文書或者結論性意見為依據。過失犯罪行為不影響工傷認定;2、醉酒標準,按照《車輛安全駕駛研究人員通過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執行。公安行政機關對于交通信息管理相關部門、醫療服務機構等有關建設單位必須依法出具的檢測分析結論、診斷結果證明等材料,可以發展作為自己認定醉酒的依據。3、受傷職工雖符合中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條情形的,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為工傷。
上海工傷律師講解的上述內容皆較細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發生沖突。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國家關于我國此方面相關法律規定的問題,可以通過咨詢上海工傷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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