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進行分割的效力如何?上海離婚財產糾紛律師來回答
離婚財產的劃分在理論上并不復雜,但關鍵在于婚姻中取得的財產的認定。接下來上海離婚財產糾紛律師為大家詳細解答,一起來看看吧,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一般應將取得的財產確認為夫妻共有財產,夫妻之間有財產約定且該約定合法有效的,按約定分割。
離婚財產進行分割協議的效力存在問題
離婚財產進行分割即夫妻雙方共同管理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之間共同財產劃分為企業各自的個人信息財產?,F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可以共同財產是在夫妻社會關系發展存續期間我們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相關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1、財產分割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確認,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
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也體現在兩個方面:雙方的協議得到法律的確認;雙方應充分履行協議規定的內容。履行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財產不可分割網絡協議卻不需要具有中國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信息處理的內容方面雖然我國也是一個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管理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相關司法部門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關系處理技術部分學生具有一定強制執行力。
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問題并沒有明確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研究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不斷進行分析審查。由于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地履行社會發生活在爭議時,與其他合同都是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進一步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執行。
2、財產分割協議的無效、變更、撤銷,自婚姻登記機關出具離婚證明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其內容無效、可變更或可撤銷,則其有效性將相應受到影響。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財產分割協議作為當事人之間處理財產問題的自由協議,會出現協議內容是否完全合法的問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財產分割協議的無效,即“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就爭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協議無效。
人民法院認為合同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應當確認合同無效,并據此作出決定。另外,當事人不得以財產分割協議已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為由,主張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同樣,婚姻登記機關只對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形式審查,不會也不應對其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實質審查。因此,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不得作為財產分割協議合法性的依據。
以上是上海離婚財產糾紛律師帶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更有效的實體分析。但在訴訟程序中,只要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法院就應當受理,以保護當事人的訴權。如果有朋友不太了解這個話題,你可以訪問上海離婚律師網站進行咨詢。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