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遷律師 疫情對征收拆遷補償有影響嗎?
上海拆遷律師: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春節假期后的復工時間一再推遲,且復工后疫情防控仍將處于關鍵期,許多政府、司法部門所承擔的工作仍面臨繼續延期的可能。在此征收拆遷被按下“暫停”鍵的背景下,被征收人的補償安置會蒙受損失嗎?
一、疫情不會對補償標準產生影響?
上海征地拆遷律師:首先必須承認,這種突如其來的“叫停”究竟對征收雙方會有怎樣的影響,短期內還難以反映出來,盲目揣測也并不是負責任的態度。但就現行的征收補償法規和政策原理來看,疫情防控對被征收人的負面影響是可控且不大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據此,“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這一價格評估時點原則上不會輕易變動,疫情的發生完全不會影響征收方據此標準給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補償安置。對于貨幣補償而言,補償幾乎是不受影響的,雙方認可數額后直接簽協議打款就可以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30條規定,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在評估時點的平均交易價格,確定這一價格應當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也就是說,廣大被征收人不必擔心疫情對房屋價格產生的影響會作用于自己的補償安置。況且,我們完全有信心在幾個月內控制住疫情的發展蔓延。
二、疫情對安置房建設有影響嗎?
上海拆遷律師咨詢:對于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而言,安置房建設所受的影響可能導致交房入住時間的推遲。但這一影響同樣是可控的,原因在于通常臨時過渡期間都會人為地設定得比較長。
譬如法律規定,調換房為多層的,臨時安置期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調換房為高層的,臨時安置期限一般不超過36個月……房屋征收部門逾期未予交付房屋的,從逾期之月起,按照原規定標準的兩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房屋征收部門超過過渡期限未交付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被征收人有權另行選擇貨幣補償方式。過渡期限屆滿后超過二十四個月仍未交付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被征收人有權要求提供其他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其所設立的過渡期限同樣為24、36個月。
故此,受疫情影響而短暫延后復工并不會對拆遷安置房的建設產生太大的影響,畢竟我們有能力僅用一周左右的時間就讓火神山醫院拔地而起。
從目前的情況看,在疫情防控措施延續的狀態下逐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已成為全國各地的重要任務。疫情雖然在春節假期之后的一周到幾周時間內仍會對征收拆遷及其相關復議、訴訟活動產生較大影響,但這種影響預計不會持續太長時間。
綜上,疫情對征收拆遷補償是否有影響,還是要到后期才能知道詳細的情況,但是本該屬于被征收人的補償安置絕不會因為抗擊疫情而“縮水”,更不會自己長腿跑了。大家完全不必過分焦慮、憂心。如果有關于征地拆遷補償的法律問題,可以找上海征地拆遷律師電話咨詢,或者點擊在線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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