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上海拆遷補償律師為您回答
《土地征收公告辦法》第四條被征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土地征收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下面上海拆遷補償律師為您講解相關政策。
?。▊渥ⅲ旱诰艞l公民、法人企業或者通過其他社會組織學生認為中國具體分析行政管理行為進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要求行政工作行為產生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相關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我國法律制度規定的申請貸款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申請人不服的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對于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是否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環境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規劃局、國土資源管理局) ,國土資源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2010〕15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切實加強和改善征地管理,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得到保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推進征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經濟補償成本費用管理落實到位。
(1)實行統一的征地年產值標準和各地區綜合地價。 制定統一的征地年產值標準和各地區綜合地價,是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實現同一塊土地同價的重要舉措。 嚴格執行農村集體土地的各類建設征收。 對于新建建設項目,應嚴格土地用途預審,確保項目按照公布的統一土地征收年產值標準和綜合地價核算土地征收補償費,全部納入概算。 建設用地位于年產值或綜合地價相同面積的,征地補償水平基本相同,征地補償價格相同。
各地要建立征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每兩到三年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地方人均收入增長速度調整征地補償標準,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目前,征地補償標準的實施已經超過了全省規定的年限,應當盡快根據這一要求進行調整。不及時調整的,不得通過土地利用審查。
(2)探索和完善原有的征地補償制度。為防止拖欠征地補償費,確保補償費按時足額發放,各地要探索和完善征地補償費預存制度。市縣組織用地審批時,根據征地規模和補償標準,測算征地補償費用,由用地單位提前支付預存征地補償費;以土地出讓方式單獨選址的城市建設用地和建設項目用地,征地補償款由當地政府預存。土地依法批準后,預存征地補償款按批準及時入賬,多退少補。
省級國土空間資源管理部門應結合本?。▍^、市)實際發展情況,會同有關教育部門,建立一個健全征地補償款預存的有關企業規章制度,并在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時審核把關。
?。?)合理分配征地補償。 在實行統一的年度產值標準和各區綜合地價后,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結合近年來征地工作的實施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遵循征地補償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的原則。 制定和完善征地補償費的配置,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征地批準后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自然資源部應當按照既定的征地補償安置計劃,及時足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應當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應當直接支付給個體農民,防止和及時糾正土地補償安置費的攔截和挪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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