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總結出軌需要的9種證據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對自己的婚姻不忠而有出軌的行為,發現另一半有出軌行為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去收集證據,以便自己將來離婚的時候法律可以偏袒自己一點。下面上海律師就總結一下證明出軌需要的五種證據。
一、要明確因出軌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
上海離婚律師解釋: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構成“重婚”導致離婚的情形,無過錯方都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認定公有3個要件:
1、婚外異性(注意,同性不算);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則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二、所收集的證據如果不能證明他們有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認定為“通奸”行為,這種情況下起訴離婚通常會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離婚損害賠償。
證據可以從9種證據入手收集證據:
1.性交錄像,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并沒有被剪輯;
2.性交場面照片,要求說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信息;
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
實踐中可以引導丈夫在“保證書”、“悔過書”中檢討自己與情人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然后可以經過公證成為認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證據。
4.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這需要取得證據的途徑要合法,在這方面可以先咨詢律師問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實施。
以上這4種證據屬于直接證據。
還有另外5種間接證據: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鑒定,非常麻煩;
6.曖昧短信,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是否經過了修改之后轉發給你的?)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短信內容公證。
7.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
8.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
9.共同租房證據,直接證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證明發生婚外性行為。
上海離婚律師提示: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需要有其他證據佐證。
三、法院認定一方出軌的證據形式
當事人自認的曾經發生過出軌過錯行為的保證書、悔過書、道歉信等書面證據,直接證明夫妻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的照片、視頻資料、開房記錄,實名認證能夠查證屬實的電話記錄、QQ聊天記錄、短信記錄相關內容等。女性在損害事實發生時要及時留存證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四、重婚罪量刑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策法上海法律咨詢網,讓法律咨詢更簡單!資深律師坐鎮,百人律師團隊,為您提供專業刑事_離婚_債務_房產_勞動_合同_征地拆遷_醫療事故_公司經營_建筑工程_行政訴訟_人身損害_知識產權 _涉外金融等律師服務。同時您也可以在線留言,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將及時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詢服務,上海律師咨詢電話_400_9969211。
(文章來自網絡_僅供普法參考_如有不妥請及時聯系_如有法律問題請撥打律師電話咨詢)
網站聲明: 本文“上海律師總結出軌需要的9種證據”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