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上海律師講到退休年齡后勞動合同終止
2007年12月1日,在上海某街道社區工作者事務所工作。趙阿姨1963年9月27日年9月27日出生。2018年9月27日,趙阿姨達到55歲。該單位向趙阿姨發出《關于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稱趙阿姨女士:勞動爭議上海律師根據相關文件,該單位與您的勞動合同于2018年9月27日自然終止。
同日,該單位為趙阿姨頒發了《上海市單位退休證明》,記載勞動合同于2018年9月27日終止。2018年11月8日,趙阿姨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123、632元的非法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持。趙阿姨拒絕接受,于是向法院起訴。
一審判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公司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在一審中,趙阿姨和單位一致確認趙阿姨屬于管理崗位,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一審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終止。
在這種情況下,趙阿姨出生于1963年9月27日,到2018年9月27日已滿55歲,趙阿姨與該單位一致確認趙阿姨屬于管理職位,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因此,當趙阿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該單位書面通知雙方終止勞動合同并沒有錯。因此,趙阿姨要求該單位支付非法終止勞動合同賠償123632元的訴訟請求,法律無證,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駁回了趙阿姨的訴訟請求。
上訴:雖然我已經達到了退休年齡,但我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單位也不能終止。
趙阿姨拒絕接受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原因如下:
1.雖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了終止合同的條件,但法定退休年齡與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概念不一致。法定退休年齡是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前提和必要條件,但在我國,由于各種原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可能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擴大了《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終止的延伸,并對上級法進行了擴大解釋。勞動爭議上海律師根據《立法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勞動法實施條例》規定了《勞動法》的終止條件,因此《勞動法實施條例》不能作為一審判決的依據。
二審判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公司終止合同沒有錯。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構成非法終止。
勞動爭議上海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勞動合同。但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終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本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終止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之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是平行關系,不矛盾,可以產生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本案中,當趙阿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書面通知趙阿姨終止勞動合同并無不妥。綜上所述,趙阿姨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當予以駁回;一審判決事實明確,適用法律正確,應當予以維護。二審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趙阿姨仍不服,向上海高院申請再審。
高等法院裁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論是否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
經審查,高等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了終止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勞動合同。但同時,第四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終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秾嵤l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終止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兩者都可以產生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論是否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爭議上海律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六)項,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終止勞動合同。
當趙阿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書面通知趙阿姨終止勞動合同,判決不當。趙阿姨申請再審的原因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高等法院裁定:駁回趙阿姨的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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