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滬知青動遷政策律師法律咨詢
回滬知青動遷政策是什么?上海市高院《關于房屋動拆遷補償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規定:“在被拆遷公有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可被視為同住人”。
回滬知青及其子女情況即符合該項規定,屬“同住人”的一種“特殊情況”,有權分得房屋安置補償款。
但若回滬知青及其子女在戶籍遷入被拆遷房屋處時曾作出承諾,對拆遷房“只報戶口,不享受居住等權利”的,則應按照上述《解答》第六條規定處理,即應認可該承諾或協議的效力。
動遷款是否應按戶口平均分割?
考慮戶口,但非依戶口平均分割。
?、俜炙椒亢凸績煞N。私房動遷補償款歸產權人所有,產權人應當負責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房動遷款歸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按一人一份、均等分割原則分配,但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屬于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源的可適當多分。
?、谡呓嵌劝磻艚o予獎勵費和搬遷費,屬于承租人及實際居住人;
③特困補貼,給與特定對象,只能歸屬于特定對象,他人無權分割。
從形式上講,戶口目前確實是動拆補償安置的重要參考依據,但是并非說多一個戶口就完全對等的增加一個份額。
故在新戶口遷入時,家庭所有成員之間應簽署協議,明確遇到拆遷時動遷款分配方式,避免將來分割產生糾紛和訴訟。
網站聲明: 本文“回滬知青動遷政策律師法律咨詢”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