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而重婚的,會面臨哪些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我們在生活中經常會聽到這樣一個問題:老公跟老婆在一起之后,發現老婆跟別人在一起,就會離婚嗎?離婚之后又該怎么辦?
其實這個問題只要問一問對方老婆就知道了。所以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既非夫妻也非近親屬關系”。在我國有明確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場合有“配偶”行為則構成“重婚”;但如果配偶與別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同居的話一般不構成“重婚”。
對于重婚是否能認定為夫妻關系這一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材料,辦理結婚登記?!?
因此說“有兩次”構成“重婚”并非指“兩次”,而只是“一次”和“多次”才構成重婚,或者說只有其中一個婚姻“連續而未終止或者一段婚姻已終止”才能構成重婚。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對“重婚”定義,但根據我國現行刑法以及司法解釋等規定,對于“重婚”是指一段婚姻期間內,有配偶者又發生與其結婚情形。
但對于是否存在“配偶”這一問題,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也沒有明確規定什么是“配偶”?對于“配偶”是否能稱為“合法配偶”,則是由各地方自行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當地風俗習慣等來確定的。
所以說有的地方以夫妻是否合法來確定“配偶”很可能也不是很準確。而我國刑法規定“重婚”的情形則比較寬泛:一是是否存在事實婚姻或配偶關系。二是是否存在“法定配偶”還是“事實配偶”都可以認定為“合法結婚”或“事實同居”。
相關閱讀
-
起訴離婚的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詳細閱讀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4、立案庭審查
-
彩禮返還的范圍?詳細閱讀
對于婚約期間的雙方贈與物,除貴重物品外,一般不予返還;對以訂立婚約為名進行婚姻買賣的財物,原則上應當收繳;已訂立婚約為名詐騙錢財的,應受法律處罰?;榧s財產的性質一般應為贈與性質,有些財產的贈與是以雙方結婚為成就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靜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靜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彩禮包括但不限于見面禮、聘禮、上車禮、下車禮、改口費,以及價值較大的首飾、電器、通訊工具、交通工具等貴重財物。對于男女雙方在交往過程中為表達感情、出于自愿所給付的小額財物及特殊意義的
-
彩禮返還的標準?詳細閱讀
彩禮返還數額應當結合彩禮的數額、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有無子女、過錯程度、當地風俗和經濟水平等因素綜合認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參照下述標準適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已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超過二年,一方請求另一方返還彩禮,不予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共同生活不足3個月的一方請求另一方返還彩禮,返還比例為該款的70%以上;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共同生活3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一方請求另一方返還彩禮,返還比例為該款的50%以內;共同生活超過一年但不足二年的,返還比例為該款的30%以內。?
-
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詳細閱讀
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于子女撫養的證據等。起訴離婚,法院不一定會判離,不是你想離婚,法院就會按照你的意愿給你判離,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證據,只有這樣法院才會判離,同時如果對方有過錯的還可以要求賠償,但這一切的關鍵都在于你的證據,建議您在起訴離婚前最好是就自己情況咨詢專業的律師,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