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找律師打官司注意婚姻家庭糾紛法院不受理情況
本文摘要:2020年想找律師打官司,主要注意婚姻家庭糾紛法院不受理7種情形。如果屬于即使這7種找律師打官司法院也不予受理的情形,那么首先要找律師咨詢一下,有沒有可能從別的切入點進行訴訟。
1、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海律師: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以及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上海律師咨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款:“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的,人民法院除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的以外,不予受理。
上海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六)項:“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4、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除外。
上海律師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5、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上?;橐黾彝ゼm紛律師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條:“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6、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海離婚律師解釋:根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7、依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在遺產分割時,明知在其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受到侵犯而未提出請求,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不予受理。
上?;橐雎蓭?/u>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2條:“依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本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的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遺產分割時,明知而未提出請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請求,在二年以內起訴的,應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以上就是2020年找律師打官司應該注意的7種婚姻家庭糾紛法院不予受理情形,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或者想找律師幫忙打官司,不妨點擊在線咨詢,找上海律師提前在線咨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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