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秘密竊取有哪些特點?深圳經濟犯罪律師為您講解相關內容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偷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入室行竊、持兇器盜竊、扒竊。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經濟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以他認為不被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處理人發現的方法,秘密地取走財物的行為。具有以下特點:
(1)秘密竊取是指在取得財物的過程中沒有發現財物,而是秘密進行的。如果你在取錢的過程中,被別人抓住制止了,但還是強行取。不屬于秘密盜竊,構成犯罪,應以搶劫罪或搶劫罪論處。如果拿錢的時候沒有發現,但是偷了之后發現了,然后公然攜帶逃跑,那還是秘密盜竊,應該以盜竊罪論處;如果采用欺騙手段轉移被害人的注意力,然后被害人在不知不覺中取走財物,仍構成秘密竊??;如果是在人不備的情況下提前潛入一個地方,在沒人發現的過程中偷偷拿錢,也屬于秘密盜竊。
(2)秘密竊取針對的是財產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即財產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不知情。在盜竊財物的過程中,只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不知情,即使被他人發現,也應屬于本罪的秘密竊取。
(3)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認為自己沒有被財產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發現。如果,在取錢的過程中,實際上已經被害人發現,但是被害人以各種理由沒有制止,行為人也不知道已經被發現,但是取走財物,仍然屬于秘密盜竊。如果行為人明知被他人發現,在被害人沒有制止的情況下仍然拿走,并且其行為是公開的,那么就不再屬于秘密竊取,構成犯罪的應當根據其行為性質以搶劫罪或者搶劫罪處罰。
至于它的方式,有各種各樣,有的是撬鎖破門、打洞跳窗、假裝找人等方式入室盜竊。他們有的在公共場所割包,偷羊,偷東西;等一下。但無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本質上是秘密竊取,都可以構成本罪的盜竊罪。
秘密信息竊取的公私財物管理必須能夠達到一個數額存在較大影響或者我們雖然他們沒有可以達到數額進行較大但實行了多次盜竊的,才能認定為網絡犯罪。如果學生沒有能力達到數額具有較大且盜竊次數亦沒有發展達到通過多次,則不能構成本罪。
數額較大,一般是指實際竊取了數額較大的財物。行為人自己沒有解決實際工作取得財物,即盜竊未遂,一般使用情況下不應以經濟犯罪問題處理。
但如果以盜竊巨款、珍貴歷史文物等貴重物品為目標,潛入銀行、博物館等盜竊未遂的,仍應認定為構成本罪未遂而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之規定,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實現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所謂多次,是指在教師一定規定時間內即2年內盜竊三次以上。
根據《解釋》第二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盜竊公私財物的,可以按照《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50%確定“數額較大”的標準:
?。ㄒ唬┰虮I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ǘ﹥赡陜纫虮I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ㄈ┙M織、控制盜竊未成年人的;
?。ㄋ模┰谧匀粸暮Α⑹鹿蕿碾y、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殘疾人財物的;
?。┰卺t院盜竊患者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ㄆ撸┍I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ò耍┮虮I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盜竊的客體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入、處分和其他權力。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深圳經濟犯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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