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罪有哪些具體罪名?深圳職務犯罪律師為您盤點
濫用權柄,是指逾越權柄的局限或許違抗法律授權的目標、違背權柄行使程序行使權柄,通常表現為擅自處理,決定其無權處理、決定的事項;或者自以為是、蠻橫無理、隨心所欲地作出處理決定。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職務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1.濫用權柄罪,是指國度構造事情職員濫用權柄,以致大眾財產、國家和國民好處遭遇龐大喪失的行為(第397條)。主觀方面表現為濫用權柄,以致大眾財產和國民好處遭遇龐大喪失的行為。所謂濫用權柄,是指逾越權柄的局限或許違抗法律授權的目標、違背權柄行使程序行使權柄,通常表現為擅自處理,決定其無權處理、決定的事項;或者自以為是、蠻橫無理、隨心所欲地作出處理決定。
主觀方面是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濫用職權的行為可能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這種重大損失發生在嚴重不負責的心理態度。行為人濫用職權行為本身往往是故意的,但對損害結果,則是過失。
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濫用職權罪且徇私舞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玩忽職守罪,是國度構造事情職員指嚴重不負義務,不執行或許不正確執行職責,以致大眾財產、國家和國民的好處遭遇龐大喪失的行為(第397條)。犯玩忽職守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玩忽職守罪且徇私舞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有意泄漏國度隱秘罪,是指國度構造事情職員違背激進國度秘密法的劃定,有意泄漏國度隱秘,情節嚴重的行為(第398條)。主體普通是國度構造事情職員。但依據本法第398條第2款劃定,非國度構造事情職員也可構本錢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違背激進國度秘密法的劃定,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所謂泄露,就是行為人把自己掌握或知道的國家秘密泄露給不應知悉的人。
泄露的方式多種多樣,不論何種方式,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主觀方面是故意。構成本罪,必須是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指泄露屬于絕密、機密的國家秘密的;或者泄露國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的。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酌情處罰。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瀆職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度構造事情職員濫用權柄、玩忽職守或許秉公作弊,不執行或許不正確執行應當履行的職責,嚴重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深圳職務犯罪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