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樹木!深圳職務犯罪律師講解違法發放采伐許可證面臨的處罰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務所應盡的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職務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違法企業發放進行林木資源采伐許可證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ㄒ唬┓欠ê灠l采伐許可證罪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的界限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務所應盡的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濫用職權罪:瀆職罪的主體是一般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而本罪的主體是特殊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即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本罪與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有一般和特殊的關系。這主要表現在兩種情況下:
林業資源主管管理部門進行工作研究人員學習之外的國家政府機關對于工作相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我國森林遭受了嚴重影響破壞的。根據企業最高發展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一章第18條第3款的規定:林業主管財務部門員工工作服務人員能力之外的國家安全機關以及工作專業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林木被濫伐40立方米以上數據或者幼樹被濫伐2000株以上,或者直接致使防護林、特種用途林被濫伐10立方米以上分析或者幼樹被濫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貴樹木被采伐、毀壞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我們國家需要重點信息保護的其他不同植物被采伐、毀壞后果非常嚴重的,或者致使中國國家嚴禁采伐的林木被采伐、毀壞情節
對可憎的,依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ǘ┝謽I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發給采伐許可證造成森林嚴重損害的;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嚴重破壞森林而不發放采伐許可證的適用法律規定,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法發放采伐許可證,對森林造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條的規定追究非法發放采伐許可證罪的刑事責任; 以其他方式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非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與盜伐、濫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界限。
盜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伐國家、集體企業所有的森林或者通過其他經濟林木,以及盜伐他人自留山上成片林木,數量影響較大的行為;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及其他保護我國森林法規,未經林業主管財務部門及法律制度規定的其他教育主管政府部門可以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或者我們雖然公司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許可證所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學生或者信息管理的林木,以及教師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沒有其他林木,數量存在較大的行為;非法采伐、毀壞一個國家需要重點就是保護研究植物罪,是指違反相關國家的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不同國家建設重點生態保護的其他各種植物的行為。
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與以上各罪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容易出現發生混淆的情況主要是,林業主管會計部門的工作服務人員與濫伐林木、盜伐林木或者使用非法采伐、毀壞國家作為重點文化保護自然植物的其他人相勾結,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造成森林旅游資源比較嚴重破壞的,對于提高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專業人員認為應當考慮如何正確處理?在這種社會情況下,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分析人員與濫伐林木、盜伐林木或者非法采伐、毀壞國家戰略重點在于保護這些植物的犯罪知識分子結構之間形成了共犯關系,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崗位人員以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提供了幫助幼兒行為,因此,對于促進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單位人員方面應當以濫伐林木罪、盜伐林木罪或者非法采伐、毀壞國家政策重點保護植物罪定罪量刑。
三、非法簽發采伐許可證罪的特殊形式
共同犯罪的認定;
成立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的共犯需要我們具備以下兩個重要條件:
一是主觀上的共同犯罪意圖,即行為人不僅認識到自己濫用職權、超過批準的年度采伐限額簽發采伐許可證或違反法規簽發采伐許可證,還認識到他人與自己一起行動以及共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同時,演員希望或允許自己和他人一起行動,造成森林嚴重破壞的后果。
二是存在客觀共性的犯罪行為,即行為人共同超過核定的年度砍伐限額,發放砍伐樹木許可證或濫用《砍伐樹木許可證法》的規定。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行為人不僅認識到自己濫用職權、超過批準的年度采伐限額簽發采伐許可證或違反法規簽發采伐許可證,還認識到他人與自己一起行動以及共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深圳職務犯罪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