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事務所辦理再婚財產公證需注意的問題
再婚,其實就是再一次結婚。男女在離婚或者喪偶后有權再次與他人組合成新家庭,不過因為再婚夫妻是半路夫妻,所以也會存在很多問題,辦理再婚財產公證,能幫助把很多關于財產問題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那么辦理再婚財產公證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今天,上海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梳理了辦理再婚財產公證需要注意的問題。
1、法定繼承與財產歸屬問題
公證處在辦理再婚財產公證時,首先要在通過審查相關資料和詢問當事人的同時,弄清楚所公證的財產有沒有遺漏繼承權方面的糾紛(如一方丈夫或者子女死亡后,所遺留的財產屬于子女和其他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是否已分割出去),按照相關規定,當事人應出具相應財產的權屬證明。
2、負債問題
當事人辦理再婚財產公證,有相當一部分隱藏著債務糾紛,其特點多為建房或者是買房時欠了一部分外債,有些是子女出資等,再婚時有的顧于某種因素,不愿提外欠債務,如果類似問題存在,在因公證時審查不嚴,再婚后很可能出現債務糾紛,進而影響公證文書的法律效力。
3、所涉及到財產的證據和相關資料問題
辦理再婚財產公證時,承辦公證員應當將申請當事人所要涉及到的財產證據收齊,在條件可能時,盡量讓雙方當事人的子女部分到場,必要時承辦公證員也可直接讓當事人提供各自的子女情況及聯系方式,然后避開當事人向其子女詢問情況并作好詢問筆錄(備查)。
4、是否存在書面、錄音和口頭遺囑問題
遺囑是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為了在其百年之后防止子女們為其生前的財產發生經濟和民事糾紛,處分生前財產的一種保密方式,其法律效力是在立遺囑人死亡后產生。而當事人再婚所要公證的財產,往往存在著遺囑方面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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