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怎么辦?上海子女撫養權律師為您解答
撫養權,顧名思義是撫養教育孩子的權利,學理中普通學生認為撫養權問題應該可以叫做“直接撫養權”,一般是指父母離婚后,孩子由父母對于一方進行直接撫養,不直接撫養一個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共同供養自己孩子一起長大,而直接撫養這個孩子的一方則具有撫養權。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子女撫養權律師一起看看吧。
離婚時,撫養權歸屬倡議盡可能由兩邊商議解決,兩邊可以或許商議同等的話,后續執行普通不會涌現爭議。若孩子父母對于撫養權爭議比較大的話,無論是婚生子或者非婚生子,都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撫養權問題,訴訟的話,法官會就撫養權進行判決,判決一方得到撫養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從法律上來看,似乎問題曾經解決了,兩邊就根據判決書所肯定的權力責任履行就可以,但法律與實際之間是存在著差距的。這就是下面我要說的問題,撫養權與實際撫養相分離。
比方,兩邊簽訂撫養權協議,商定撫養權歸男方,女方領取撫養費,后續男方未實踐撫養孩子,而是仍是由女方實際撫養,且男方未支付撫養費,那么撫養權到底是在誰那里,誰應該支付撫養費呢?
實踐中這類情形很罕見,女方能夠去法院備案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法官通常會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一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法官很難認定是女方在撫養孩子,只會認定撫養權歸男方,由女方補交撫養費及領取以后的撫養費;
二是,盡管撫養權在男方這邊,然而女方有證據證實孩子始終由本人撫養,那么法官考慮到孩子的穩定生活環境,是有可能將撫養權變更到女方這邊的;
三是,女方不只有證據證實孩子始終由本人扶養,并且還能證實男方簡直未盡任何扶養義務,證據充分的話,法官是有可能準許撫養權的變更,并且判決男方支付孩子之前的撫養費的。
當然,實踐中還存在一種情形,比方兩邊就撫養權提起訴訟,法官判決撫養權歸女方,由男方領取撫養費,但實際上,男方拒不將孩子給到女方,而是帶到老家或許帶到此外處所,以致女方不克不及行使其撫養權,女方在此情況下如何處理呢?
女方能夠照顧見效的判決文書,去法院施行備案,待調配施行法官以后,踴躍聯絡法官,要求法官盡快施行,盡可能不要讓孩子跟男方形成穩定的生活環境,以免影響你的撫養權,執行法官一般會積極聯系被執行人,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若對方依然不履行義務,則法官有可能會將其掛入失信人名單,迫使其履行義務。
但實踐中也僅限于此了,由于撫養權涉及人身權,不像財產給付同樣,能夠經由過程解凍、劃撥間接施行,人身權的話,法官簡直不可能親身去把孩子抱過去交到女方手里,這也造成了理想情況中,會出現大量的撫養權難以執行的案件,除了掛入失信人名單,其他的執行手段都還較為欠缺。
是以,女方除了請求逼迫施行,能夠再聯絡兩邊德高望重的長輩,以及基層群眾組織,幫忙調解,盡快解決孩子的撫養權與實際撫養相分離的現狀。
作為一位辦理了不少起子女撫養權變換案件的婚姻家事律師來講,我發明法院對變換撫養權的案件異常嚴謹,由于兩邊離婚時已經對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了安排,輕易變更孩子撫養權將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因此法院一般不會輕易支持變更。
然而假如離婚時兩邊商定撫養權歸一方,而孩子實踐由另一方扶養,法院支撐變換的概率就會大幅提高,畢竟愛孩子,你就應該和他生活在一起,陪他長大。因此建議獲得撫養權的您,一定要實際撫養孩子,給予孩子真正的關懷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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