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軌離婚律師為您講解出軌離婚的有關問題
從案件證據來看,對方持有劉先生婚內不忠、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對我們極為不利。如果處理不當,這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劉先生需要大幅減少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出軌離婚律師一起看看吧。
第一,婚內出軌的訴訟進行風險。嚴格管理來說,婚內出軌、婚內與他人同居,兩者之間并不能夠完全可以統一。如果在庭審活動過程中,雙方企業提交的證據能力以及自己辯護意見足以讓法官相信,劉先生與第三者已經形成了社會穩定、持續的同居關系,那么婚內出軌可能影響導致劉先生需要給吳女士支付離婚損害國家賠償制度以及少分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劉先生來說,訴訟經濟風險具有很大。
但在庭審過程中,我們的律師證明吳女士婚前隱瞞了婚姻狀況,嚴重傷害了劉先生的感情,影響了法官對劉先生婚外情的定性。 同時,對出軌證據本身也進行了充分的盤問,認為劉先生有法律規定的婚姻過錯,不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或減少夫妻共同財產份額是不夠的。
二是惡意轉讓夫妻共同財產訴訟風險。根據劉先生的銀行賬戶,在提出第一次離婚之前,他從父母和朋友那里轉移或提取了大量的錢款,其中包括120萬元左右,無法解釋為合理支出。第一次離婚后,劉先生向他人轉移了110多萬元,無法提供合理支出的證據,最終被認定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惡意轉移公共財產”案件,有罪一方和無罪一方的財產比例可能達到三比七。
但經過我們律師的積極舉證,由于劉先生收入較高,其支付給父母的高額撫養費應認定為合理支出。最終,120萬元未被認定為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劉先生支付吳女士60萬元;對于110萬元的轉讓款,劉先生還支付了吳女士60萬元作為補償。
日益明顯增多的婚內出軌,對傳統的一夫一妻制造成了一個巨大的沖擊,有人研究甚至可以因此我們懷疑其正當性和合理性,提出“人類自己能不能忠誠”這樣一種嚴肅的命題。
美國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rudolf drakes)則持不同觀點,他認為,當一個人被自己的愛情所氣餒,想要退縮、懲罰或展示自己的性特權和權力時,就有一種傾向,即想要其他伴侶,進行不止一次性行為。 如果一個人對婚姻完全滿意,他就不會關心別人。
在這起案件中,吳女士隱瞞了自己婚前有婚史的事實。劉先生對此非常關注,雙方為此不斷爭論,因此,出現了吳女士的言論,“劉先生結婚后脾氣暴躁,家庭責任漠不關心”等等。顯然,劉先生在得知自己被騙后,對這件事感到灰心喪氣。但是這對夫婦沒有很好地處理這場危機,盡管他們后來有了孩子,荊棘仍然影響著他們的關系。
對于婚姻中頻繁出軌的人,人們往往評價他們沒能克制自己的原始需求和沖動,但人是被社會傳統所支配的,而不是被這些原始的沖動和需求所支配的。在每一個涉及婚姻出軌的案例中,我們經??吹降氖?,當第三者出現時,夫妻關系往往出現裂痕,而第三者的出現并不是婚姻破裂的原因,而是結果。
以上分析就是廣州出軌離婚律師為您整理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您的閱讀。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沒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通過其他的問題,請咨詢網站進行專業的律師,我們將會為您解決這些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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