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系條件有哪些?上海撫養權律師為您介紹
解除收養關系可以通過收養人與送養人協商解除收養關系,當然,被收養人已成年的必須經過被收養人的同意,協調不成的可以采用訴訟程序解除收養關系。那么,解除收養關系條件有哪些呢?請看上海撫養權律師為您詳細介紹。
法律進行咨詢:我有一個中國朋友在十幾年前收養了學生一個孩子出生才3天的男孩,同時辦理了收養手續;但是時隔十幾年后的這段學習時間,男孩的親生父母工作要求我的朋友歸還小孩,但是我的朋友現在企業已經50多歲了,家庭環境條件也不是可以很好,而且由于現在社會還是沒有一個人居住.如果我的朋友不同意解除收養關系,這個國家合法嗎?如果不合法,請問我的朋友該怎么能夠處理技術這個發展問題?
律師解答:解除收養關系管理就是指對擬制的父母教育子女之間關系可以通過我們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
一、解除自己收養法律關系的條件
根據《收養法》26、27條規定,有下列問題情形十分之一的,可以通過解除收養法律關系:
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之間關系惡化,無法實現共同學習生活的;
2、收養人未履行撫養、虐待、遺棄義務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
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系的解除權的;
4、因養子女成年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領養10歲以上的兒童必須征得我的同意。被收養人仍為未成年人的,收養人不得終止收養關系。收養或者收養雙方協議終止的除外。
二、解除自己收養法律關系的程序和方式
收養人與收養人或者被收養人與成年被收養人可以協議終止收養。
當事人通過協議可以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工作部門進行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協議終止收養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雙方就解除收養法律關系問題達成合意;
第二,雙方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協議不能達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決。
在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之間關系不斷惡化,一方可以要求解除收養關系時,人民法院應依據企業雙方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加以調解,調解不成的判決解除。
三、解除自己收養法律關系的效力
1、被收養子女與其養父母和其他近親屬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收養關系終止后消除。
2、與生父母文化及其他近親屬的權利義務教育關系進行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勞動關系管理是否能夠恢復,可以通過協商確定。
3、養父母將收養子女撫養成人的,應當向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支付生活費。
4、因養子女成年后進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法律關系的,養父母可以發展要求養子女經濟補償收養此期間費用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5、如果親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收養父母可以要求親生父母對收養期間發生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給予適當補償,但因收養父母虐待和遺棄收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6、對于中國養父母要求學生解除收養法律關系的,一般可以不予補償其支出的生活費與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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