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姿勢!上海離婚律師說離婚協議應該這樣簽
正確姿勢!上海離婚律師說離婚協議應該這樣簽。在簽訂離婚協議的過程中,還會出現很多這樣那樣的問題,我也總是遇到咨詢離婚協議怎么寫的,離婚協議主要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
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但是有時候離婚協議也會存在各種陷阱,之前就有遇到說是假離婚然后隨便簽了一份協議,最后卻依然沒有復婚,這個離婚協議對她自己就很不利。
所以如何在感情破裂時,不讓自己成為弱者?這個很重要,對此離婚協議書如何寫是很重要的。以下幾點是你必須要注意的!
1、必須仔細審閱離婚協議
如果你在夫妻共同財產這方面有不清楚的,或者懷疑對方可能還隱瞞了財產的,那么就要注意協議中關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或財產分割完畢這樣的表述,如果你簽了字,就會比較被動。
2、對方說自己可以凈身出戶?可能沒安什么好心
這種情況要注意對方是不是隱瞞了財產,說的好聽是把房子存款都給你,但是對方萬一有其他房產和存款呢?
所以,在離婚協議中,最好約定隱瞞財產的法律責任,法院是會認可的。
3、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好阻撓探視孩子的法律責任
不少夫妻雖然約定了撫養權和探視權,但是離婚之后就帶孩子走了,或者說總是推脫拒絕對方看孩子,自己有無能為力。
那么這種情況,也是可以在協議里面約定的,例如若多次阻撓探視孩子,則怎么怎么樣。
4、在離婚協議上,最好約定拒絕交納撫養費的法律后果
一般而言,離婚協議書上都會約定每月須交納撫養費。由于撫養費數額較小,怕的就是前任很容易把這筆款項賴掉,如果去打官司,為這點錢又不劃算。
因此,最好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拒絕交納撫養費的法律后果。有必要約定按日計算違約金、追討撫養費所產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各項費用,加大對方違約成本。
5、應在離婚協議上明確各自的債務
最好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各自的債務,防止對方轉嫁、虛構債務。
相愛容易相守難!誰都不愿意走到離婚這一步,真的不得不走上這條路時,還是要主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掉以輕心。
相關案例:夫妻共同財產已明確約定女子反悔訴再分割被駁回
基本案情
王女士與王先生原系夫妻,2010年10月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4年,王先生與其父母及另外兩個兄弟簽訂分家協議,內容為昌平區百善鎮某村宅基地北房5間產權歸王先生父親所有,東房5間產權歸王先生所有,全家人無異議。
2018年1月,王先生父親與村委會簽訂騰退補償協議,分得房屋一居室1套、兩居室4套,拆遷款240余萬元。2018年12月,王先生和王女士作為產權人與村委會、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選房確認協議,分別獲得1套一居室和1套兩居室。
后王女士與王先生協議離婚,并簽署《離婚協議書》,對于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約定“昌平區百善鎮某村房屋的一居室歸女方所有,離婚后男方一次性付給女方伍萬元作為補償,再無任何糾紛。”
原告王女士認為離婚協議中處理的只是夫妻共同財產,而非家庭共同財產,王先生父親未經原告同意與六名被告私分拆遷款,于是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宅基地拆遷款50余萬元。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女士與王先生于2018年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中對拆遷安置利益以及一次性補償問題作出了約定,且表明雙方再無糾紛。由于雙方居住的宅基地在2018年1月就已啟動拆遷安置工作,對于補償政策、補償數額等已經明確,作為家庭成員的王女士不可能不知曉相關事實。在此情形下,其與王先生就離婚財產分配達成協議,協議內容本身也包含拆遷安置利益,因此應認為雙方就財產問題已一次性解決。
王女士稱離婚協議中處理的只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依據分家協議已經獲得院內部分房屋權利,故而應認為王女士知道其與王先生婚內財產的范圍,最終法院駁回王女士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
在離婚協議中,雙方應當就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員共同居住較為普遍,這種情況下存在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混同的情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以及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則是關鍵問題。
在此提示,簽訂離婚協議時,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中分離。在家庭共有財產能夠分割的情況下,先行厘清夫妻共同財產份額,再簽署離婚協議進行分割。若無法分割,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寫明夫妻共同財產暫不分割,雙方一致同意待可分割時,再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另行解決,避免后期因夫妻共同財產表述不清而引起爭議。
若當事人在離婚協議簽訂時,對夫妻共同財產情況明知且無異議的,應當認定雙方就財產問題已經達成一致,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有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上海離婚律師
網站聲明: 本文“正確姿勢!上海離婚律師說離婚協議應該這樣簽”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