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義務該如何判定
怎么理解扶養義務?上?;橐稣{解律師
雖然《婚姻法》沒有具體規定,但是根據條文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來理解夫妻扶養義務:
1.夫妻扶養義務是一項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怎么理解強制性呢?用老百姓的話講就是你必須扶養。舉個例子:如果一方生病了,需要你的時候你得照顧人家,不能只是說一句喝口熱水就完事,更不能無情的拋棄人家。如果不能盡到扶養義務,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你,要求法院判決支付撫養費2特定條件下的離婚后的扶養義務。夫妻扶養義務雖然是基于締結婚姻而產生的法定義務,但是別想著離婚,就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了。如果離婚后造成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給予經濟幫助。
這相當于是夫妻扶養義務的延伸。這一規定是為了彌補因離婚而造成各自生活條件的太大差3.夫妻扶養義務是雙向的都有扶養對方的法定義務也都有要求對方扶養自己的法定權利。這個就艮好理解了。不做過多解釋夫妻間互相扶養的義務內容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在生活上互相照應,在經濟上互相供養,在日常生活上互相扶助在精神上互為支柱。夫妻間的扶養義務是無條件的是基于婚姻家庭關系的責任而產生的法律行為這種扶養關系是保持婚姻家庭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增進夫妻間的情感有利于夫妻間的正常生活有助于加強夫妻間在物質上的幫助和精神上的慰籍,促進社會的穩定.
扶養義務如何體現?上?;橐黾m紛律師
關于如何體現這個問題,其實就是要了解夫妻扶養義務的分類夫妻間扶養廣義上應該包括物質供養、生活扶助、精神扶養和敦助義務·物質供養:指為對方提供經濟和物質幫助,以滿足家庭的物質生活需要。
生活扶助:指夫妻同居生活、家務的代理和分擔、生活中的關心和體貼等。
·精神扶養:指在家庭生活中相互間在感情、心理等方面紿予關心和幫助使雙方情感上得到的慰藉、精神上得到的安慰相互關心、相互尊重、相互協力,保持共同生活之幸敦助義務:指對方身處危險或疾病時,另一方有義務敦助。敦助義務本質上像物質供養與生活扶助的結合,單列出來是考慮到這一義務在法律中有一部分規定在《刑法》,而且多為不作為,如遺棄罪。
扶養義務糾紛的相關案例
【案件】原告謝?。ɑ┡c被告杜保(化名)2002年4月26日登記結婚。2007年7月4日晚,原告在騎摩托車回家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植物人狀態,在XX市第二人民醫院共二次住院55天,2007年9月7日出院,期間共花去醫療費31577.79元。除被告杜保自己拿去5000元和送去水利局捐助的10000元,清真寺捐助的3000元外,下余醫療費13577.79元均由原告母親支付。原告在住院期間被告曾去護理。原告在出院以后因被告不盡扶養義務,一直在其母親家,其母親及其家人照顧。因對原告扶養問題雙方多次發生糾紛,經XX鄉司法所調解無效,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起訴。訴訟中經本院主持雙方調解,雙方達成基本調解意見為,原告仍在其母親家,由其母親照顧,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扶養費800元。但被告提出無論他何時將原告拉回自己家,自己照顧,原告法定代理人應答應其要求。原告法定代理人認為,被告如把原告拉回家自己照顧應當現在就把原告拉回家。被告現在不這樣做,說明被告并沒有照顧原告的誠意,應保持一個較長的時間,最短也要三年,讓原告留在其身邊照顧,這樣有利于原告的康復治療,被告表示不同意,最終未能調解成功。
【案件焦點】被告是否應當支付撫養費
原告謝小與被告杜保系夫妻關系,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現原告謝小因交通事故致害失去生活能力,需要扶養,被告杜保應承擔原告謝小的扶養費。原告謝小于2007年9月7日出院后,被告杜保就沒有對原告盡扶養義務,被告杜保對原告謝小的扶養費自此開始支付。根據被告工資收入情況及家庭狀況,調解時雙方的意見,確定被告杜保每月向原告謝小支付扶養費800元。再考慮原告謝小的康復發展情況,支付時間確定為本判決生效后三年。以后根據原告謝小實際情況可另行起訴。原告謝小的其它請求不屬本案扶養糾紛案件審理范圍,不予處理。原告母親墊付的醫療費,原告母親可對被告杜保另案起訴。
【審理】故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杜保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謝小自2007年9月7日起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的扶養費每月800元。
二、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被告杜保每月向原告謝小支付扶養費800元,每月支付一次至三年之日止。
案件受理費50元,由被告杜保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總結】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本案中原告因意外事故失去生活能力,需要撫養,因其雙方并未離婚,以及道德義務,被告應當根據自己的能力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古有”三不去“,今有”互相扶持“。由此可見,”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只是一句謬言,夫妻還是要同甘苦共患難。
網站聲明: 本文“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義務該如何判定”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