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動遷律師整理有關于宅基地拆遷的法律知識
擁有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他們不能單獨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前提是在宅基地上有自建房屋,因為自建房屋是村民自己的個人財產,因此,子女在繼承父母財產的同時,自然也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下面是上海動遷律師整理的有關于宅基地拆遷的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一、孩子是城市戶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子女是城市管理戶口也可以通過繼承宅基地使用權,關于中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進行登記制度問題。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資產可以提高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國家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建筑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的一體設計原則,繼承人繼承方面取得一個房屋建設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不動產登記系統操作技術規范(試行)》明確法律規定,非本農村社會集體主義經濟活動組織內部成員(含城鎮社區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關政策規定要求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參與集體生活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二、一戶多房拆遷怎么補償?
拆除多戶住房的補償,如果是建造單戶住房而非單戶住房造成的,可以按照規定辦理有關的土地使用手續。
如果是由于房屋銷售形成的“多戶”,只有下列條件才能得到法律上合理的賠償:
1.買方和賣方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成員;
2.買受人沒有住房或者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
3.賣方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宅用地,出售必須征得集體組織的同意
4.土地和房子一起買賣。
另外,如果是因為繼承了“一套以上的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承,但房子可以繼承,在宅基地確定權利,可以爭取合理的補償。
三、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多久生效?如何對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 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生效期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有約定的,在約定期限內有效,沒有約定的,永久有效。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分與被征收人按照本條例的劃定,就賠償體式格局、賠償金額和領取克日、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賠償和談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執行賠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關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問題。
根據人民法院的規定,“如果協議達成后,一方或雙方違反協議,未經行政部門裁定,就住房補償和安置等問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規定拆遷當事人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可以依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環境民事法律訴訟有以下分析兩種不同情形。其一,拆遷進行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企業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后拆遷人可以提高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合作協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主義之間存在沒有問題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個人或者需要雙方關系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自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訴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有約定的,在約定期限內有效,沒有約定的,永久有效。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在線咨詢上海動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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