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要求是否可與離婚訴訟一并處理?上海離婚律師來回答
債務人(遺囑執行人)已經通過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增加遺囑執行人的原配偶,以強制執行遺囑執行人的財產?離婚訴訟中,雙方對財產進行價值有爭議時,是否我們必須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風險評估?上海離婚律師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的精神,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對離婚財產分割處置的判決只對夫妻有約束力,不得對其他債權人不利。如果請求權是在婚前或離婚后形成的,則不能將被執行人的原配偶添加為被執行人并執行其財產。
如果雙方對財產的價值有爭議,可以通過協商、招標、定價、估價、拍賣等方式確定和處理,處理財產時應當遵循照顧子女和婦女權益的原則和照顧無辜當事人的原則,不必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離婚訴訟涉及共同家庭財產的分割。可以追加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訴訟人嗎?家庭所有房屋的分割可以通知當事人單獨提起訴訟,也可以暫停離婚程序。離婚訴訟中不得增加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當事人。
離婚訴訟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院中止離婚訴訟后,離婚訴訟的夫妻及家庭成員均不提起訴訟對房屋進行確權和分割,該離婚案件如何處理?遇到這類學生情況,法院可向當事人釋明不起訴對房屋信息進行數據確權分割的法律行為后果,征詢其對家庭教育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同共有三個部分的分割意見。
當事人不同意人民法院繼續分房的,恢復原狀; 當事人堅持分房的,法院可以限定提起訴訟的期限; 逾期不提起訴訟的,法院通知當事人另行辦理,恢復離婚程序。
丈夫起訴妻子離婚,妻子起訴丈夫重婚罪。這兩起案件可以同時審理嗎?兩者訴訟程序不同,應先處理暫停民事訴訟,刑事重婚案件后恢復民事訴訟。
撤銷婚姻的案件應適用什么程序?宣告婚姻無效屬非訟案件,人民對于法院可適用特別行政訴訟程序的規定予以裁決。將財產安全問題、子女撫養一個問題與婚姻無效管理問題需要分開處理。
離婚損害賠償要求是否可與離婚訴訟一并處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以上二者可以一并處理。有權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主體必須是無過錯方,雙方必須是合法夫妻關系而非同居關系。
宣布一方失蹤、死亡或缺席判決離婚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宣告一方當事人失蹤、死亡和缺席判決其離婚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存在區別在于,根據企業相關國家法律的規定,其夫妻之間關系管理是否我們可以通過依法恢復。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當事人不提起離婚訴訟,但另一方當事人提起訴訟要求另一方當事人賠償損失,法院應當支持嗎?人民法院不應該支持這個要求。
離婚案件的雙方在提出證據的期限過后或在法庭聆訊時提出財產分割的建議,是否須一并處理或另行處理?上述案件屬于追加訴訟請求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合并審理,告知當事人另案主張。但對方同意答復請求的,考慮到離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以準予。對于請求合并審理的,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或者由雙方當事人約定。
離婚訴訟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合理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可以當庭作出選擇離婚判決?由于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出庭,法院一般應謹慎對待,一般不會作缺席判決。公告送達的個案除外。
如果原告撤回離婚案件,被告要求離婚,是視為反訴,還是另案告知?在另一個案件中,將他的申索通知被告。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大家,離婚一方不追究配偶重婚,只要求處理離婚。法院允許嗎?法院是否應該主動將重婚問題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人民對于法院應準許,但不可以影響以及當事人進行事后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訴案件。人民法院對發現的重婚問題應主動移送公安工作部門信息處理。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