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產生糾紛怎么辦
同居關系是我國法律所規定的,是指男女雙方在沒有配偶的情況下,自愿地共同生活,并在婚后共同居住的關系。同居關系是一種具有夫妻人身關系的法律關系。它是指男女雙方之間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存在著某種事實婚姻關系。這種事實婚姻關系可以認為是一種同居關系。同居關系也稱為重婚。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我國社會對重婚的容忍程度逐漸加大,在離婚案件中同居關系所占比例也在不斷增加?!痘橐龇ā返诙鶙l規定:“禁止重婚?!钡谌卟遄銓е路蚱揸P系破裂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無效。
一、發生關系的兩個方面
這種關系可以被理解為“同居”的一種形式,也可以被理解為存在一種事實婚姻關系。例如,男女雙方不結婚或者婚姻關系不存在的,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我們可以將同居關系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事實婚姻關系;另一種是同居關系。兩者有區別。
事實婚姻關系是以男女雙方不結婚為前提的民事關系,而同居關系是以男女雙方未結婚為前提的民事關系。因此,無論男女雙方是否結婚,男女雙方都可以以同居關系作為婚姻成立的要件和法律依據。
二、同居關系
所謂依法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是指男女雙方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夫妻關系。夫妻身份是男女雙方法律上確立的婚姻關系的本質特征,在法律上它屬于事實婚姻關系的一種。因此同居關系不屬于婚姻法調整范圍,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婚姻法等法律規范處理。
雖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了男女雙方必須具有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和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規定,但法律對男女雙方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也并沒有考慮到這一點。
在同居期間男女雙方沒有任何合法聯系,也沒有感情基礎,同居關系對當事人來說可能是一種非法同居關系。我國《婚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禁止同居、禁止重婚?!睹穹ǖ洹返谝磺Я懔龡l規定,因重婚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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