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要面臨哪些處罰?廣州經濟犯罪律師帶你了解
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經濟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是指違背海關法例,回避海關羈系,非法運輸、照顧、郵寄除武器、彈藥、核資料、捏造的泉幣、文物、珍貴金屬、核資料、貴重植物及其成品、珍稀動物及其成品、淫穢物品以及福壽膏以外的其余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外,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許一年內曾因走私被賦予二次行政懲罰后又走私的行動(第153條)。
主觀方面表現為違背海關法例,回避海關羈系,非法運輸、照顧、郵寄除武器、彈藥、核資料、捏造的泉幣、文物、珍貴金屬、貴重植物及其成品、珍稀動物及其成品,淫穢物品以及福壽膏以外的其余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許一年內曾因走私被賦予二次行政懲罰后又走私的行動。所謂“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是指偷逃關稅及工商稅的數額在5萬元以上。
假如行為人屢次走私未經處置,必須根據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計較和懲罰。應該注重的是,所謂“屢次走私”其實不請求每一次走私都要自力構成犯罪;所謂“未經處理”是指既沒有受過審判機關的刑事處罰,也沒有受過海關或者公安、工商等機關的行政處罰。
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刑法規定,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的起刑點為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許一年內曾因爿和被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這是區分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與罪的界限。
相對于以特定工具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穢物品罪等而言,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行動更加龐雜。如未經海關許可而且未補繳應繳關稅,私自將特定減稅、免稅出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販賣圖利的變相走私行動,是不是組成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則應當真闡發其組成前提,唯獨同時吻合以下幾個前提的才大概認定為組成其罪:
?。?)因為圖利在境內販賣了特定減稅、免稅的進口型物、物品;
(2)販賣行為未經海關批準;
?。?)未補繳應繳稅額;
?。?)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應當補繳的稅額達到5萬元以上。
上面的4個條件如有一個或多個不能成立,就不能認定為犯罪,如雖然未經海關批準擅自在境內銷售了特定減稅、免稅貨物,但補繳了關稅的;雖然未補繳關稅但是在海關批準下才在境內銷售特定減稅、免稅貨物的;或者既未經過海關批準又未補交關稅,且在境內銷售了特定減稅、免稅貨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認定為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的起刑點為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許一年內曾因爿和被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廣州經濟犯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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