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財產父母贈予的房產是否可以均等分割?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有話說
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置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兩邊的贈與符合法律規定。那么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離婚分割財產父母贈予的房產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普通情況下是能夠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置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來日誥日解釋是只對本人子女一方的贈與,不然的話就應該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此時房產屬于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置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兩邊的贈與符合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合用《中華公民共和國婚姻法》多少問題的說明(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兩邊置辦屋宇出資的,該出資應該認定為對夫妻兩邊的贈與,但父母明確暗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即該規定所要抒發的意義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應以認定該房系對夫妻兩邊贈送為準繩,以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為破例。
這里的“破例”便是要有證據證實一方父母明確暗示將該房產贈與男或女之一方,且該證據應當是在當事人離婚訴訟前構成的,離婚訴訟中父母做出不是贈與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
具體到本案中,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均沒有證據證明該房產系男方父母贈與給男方個人的,也沒有證據證明該房產系男方父母贈與給女方個人的,也就說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規定的“例外”情形,自然而然的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符合上述規定。
第二,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置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兩邊的贈與符合法律解釋中的歷史解釋。
第三,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置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兩邊的贈與有司法實踐的佐證。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1、《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工資、獎金
?。?)出產、經營的收入
(3)知識產權的收益
?。?)承繼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然而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2、《婚姻法》說明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時期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男女兩邊實踐獲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男女兩邊實踐獲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3、《婚姻法》說明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兩邊置辦屋宇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2)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兩邊置辦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法》說明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5、《婚姻法》說明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兩邊父母出資購置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兩邊根據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關于贈與房產的分割沒有什么分外正確的謎底,由于不是所有贈與的房產都是配合房產,有些房產大概就是在當事人成親以前父母贈送給自己孩子的,除了雙方共有房產之外,配偶還名下還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產,但配偶的這套婚前房產肯定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以上就是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總的來說,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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