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們注意!廣州經濟犯罪律師和你聊聊倒賣車船票的犯罪問題
根據1999年9月6日最高發展人民對于法院已經公布的《關于我國審理倒賣車票刑事訴訟案件處理有關環境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坐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也視為車票,屬于本罪的犯罪活動對象。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經濟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轉售船票、船票罪的客體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對車票、船票的管理會計制度,一般企業來說,犯罪研究對象為合法進行有效的車票、船票,而非通過其他有價票證。這里的車票、船票,是指客運服務部門、客運工作單位可以依法印制、出售的,旅客提供支付以及相應產品價格產生購買的乘坐車船的憑證。車票的范圍更加具體內容包括汽車票(市內、長途)、火車票、地鐵車票等;船票主要指客船票。根據1999年9月6日最高發展人民對于法院已經公布的《關于我國審理倒賣車票刑事訴訟案件處理有關環境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坐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也視為車票,屬于本罪的犯罪活動對象。
二、轉售船票罪的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倒賣火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倒賣,一般是指購買大量門票,門票售出后價格高昂。根據法律規定,犯罪情節嚴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關于審理倒票、高價或變相倒票、倒賣座位、臥鋪、簽名號碼、票面金額5000元以上、非法獲利2000元以上等刑事案件的解釋,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倒票情節嚴重”。
在司法實踐中,倒賣車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鐵路企業職工與其他人員內外勾結,內部管理人員工作提供票源,外部審計人員加價出售。
(2)設立私人代理機構或售票點,直接銷售從車站以高價購買的火車票。
(3)以代購、代訂等名義進行接受學習他人委托后通過這些種種問題途徑可以取得火車票再加價交給委托人。此種教學方式方法主要有包括以下分析三種不同情形:一是中國成立一個快遞物流公司以代購行為方式發展取得車票并提供送票服務;二是個人在火車站廣場或售票處等地點以散發名片的形式招攬旅客向其訂票,爾后由其到售票窗口排隊買得車票后出售給訂票旅客;三是對于從事社會個體作為汽車交通客運人員服務工作過程中,為招攬旅客以購買其火車票不再收取汽車運費的方式,將其從“票販子”手中購得的車票加價出售給乘車旅客。
(4)經有關行政部門批準,并經鐵路主管部門批準,取得代售、代訂火車票資格。在經營火車票業務過程中,違規收取高額服務費。
(5)在火車站排隊購買火車票的個人,直接以較高的價格出售給旅客。 這種方法比較傳統,現在還在發生. 實干家在售票處買了火車票后,就把火車票賣給未指明的乘客,以此獲利。 與有固定場所的犯罪主體相比,犯罪主體多為農民或失業人員,他們沒有固定場所,流動性大,隱蔽性強,不易查處。 一般沒有購票或售票記錄,難以確定具體的犯罪數額和收集證據,只能根據現場查獲的火車票的實際數額來確定。 在車票來源方面,這些行為者往往利用自己從售票點或代理點購買車票,或以虛擬單位需要火車票為由,欺騙有關鐵路單位的領導在訂票計劃單上簽字,或冒充有關領導的簽字,從車站購票。
三、黃牛票罪的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20世紀90年代,社會上相繼出現了“票販子”,主要是農民工、城市失業人員、下崗職工、困難群眾、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成員。他們或單獨行為,或結成團伙,但不隸屬于某個單位或組織。目前,越來越多的新主體加入倒票陣營。比如旅行社、售票網點、賓館、飯店等單位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在司法實踐中,對單位犯罪定罪處罰的情況非常少見。統計顯示,從1998年到2005年,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結的倒票案件,沒有一起是按單位犯罪處理的。
四、倒賣個人車票、船票罪的主觀因素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一般來說,行為人具有利益目的,但是否具有利益目的并不是犯罪的主觀要件。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犯罪研究對象為合法進行有效的車票、船票,而非通過其他有價票證。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廣州經濟犯罪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