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經濟犯罪律師:回避追繳欠稅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逃稅罪則表現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前者具有公開性。那么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廣州經濟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回避追繳欠稅罪與其他犯法的界限
?。ㄒ唬┗乇茏防U欠稅罪與逃稅罪的邊界
回避追繳欠稅罪與逃稅罪在組成上的差別有:
(1)主體要件分歧。本罪的主體只能由納稅人組成;而逃稅罪的主體除納稅人外還包括扣繳義務人。
?。?)犯法目標分歧。本罪是用意達到回避稅務構造追繳其所欠繳的應納稅款的目標;而逃稅罪則是用意經由過程詐騙、瞞哄稅務構造,達到回避繳納應納稅款的目標。
?。?)犯法主觀方面分歧。本罪表現為行為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的行為;逃稅罪則表現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前者具有公開性;后者具有欺騙性、隱瞞性。
(二)回避追繳欠稅罪與抗稅罪的邊界
回避追繳欠稅罪與抗稅罪的差別在于:
?。?)客體分歧。本罪為簡略客體,即侵犯了國度的稅收治理軌制;而抗稅罪則為龐雜客體,即不但侵犯了國度的稅收治理軌制,同時還侵犯了依法處置稅收征管事情的稅務職員的人身權利。
?。?)主觀方面分歧。本罪在主觀上表現為采用轉移或許藏匿財富的手法以致稅務構造無奈追繳欠繳的稅款的行為;抗稅罪則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前者的行為方式是秘密的;而后者則是公開的。
(3)數額不同。本罪要求妨礙追繳稅款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而抗稅罪不要求具備數額較大,只要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就構成犯罪。
二、回避追繳欠稅罪的非凡形態認定
(一)犯法既遂、得逞形態認定
有觀念覺得,回避追繳欠稅罪是效果犯,唯獨造成“欠稅無奈追繳”的究竟,能力成立該罪既遂,假如行為人雖然采取了回避的行為,但其轉移或藏匿的財富終究仍是被稅務構造追回,彌補了稅款,則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未遂形態。大多數觀點認為,逃避追繳欠稅罪不存在既遂、未遂的問題,它屬于數額犯,達到數額就構成犯罪,達不到數額就不構成犯罪,僅存在罪與非罪的問題。
(二)從理論上講,回避追繳欠稅罪存在未遂犯
起首,從犯法得逞的理論看?!缎谭ā返?3條第1款劃定:“曾經動手實施犯法,因為犯法份子意志之外的原于是為未遂的,是犯法得逞。”它擁有三個特性,一是行為人曾經動手實施犯法,即曾經開端實行《刑法》分則所劃定的詳細犯法組成要件中的行為;二是犯法沒有達到既遂狀況,即“未未遂”,也便是沒有完整具有《刑法》分則所劃定的組成要件;三是犯法沒有達到既遂狀況是因為行為人意志之外的緣故緣由。
逃避追繳欠稅罪屬于結果犯,其實行為是轉移、隱匿財產行為。行為人出于逃稅目的開始實施轉移、隱匿行為就可視為犯罪著手。對于結果犯,一般認為結果的發生為既遂標準。對于逃避追繳欠稅罪,其既遂的標準從理論上講應該是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稅。只要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轉移、隱匿財產行為,并且在達到既遂之前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頓下來,就成立逃避追繳欠稅罪的未遂。這種情況在實踐中是存在的,如行為人雖然轉移了財產,但被稅務機關發現而追繳了稅款。所以,從犯罪未遂的理論上看,逃避追繳欠稅罪是存在未遂的。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逃避追繳欠稅罪不存在既遂、未遂的問題,它屬于數額犯,達到數額就構成犯罪,達不到數額就不構成犯罪,僅存在罪與非罪的問題。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廣州經濟犯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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