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外灘律師城鎮戶口的子女如何繼承農村宅基地
在回答《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時,自然資源部明確指出,“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由城市戶口的子女依法繼承和處理”。這一回復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部分網友認為,目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城鎮戶口的孩子無條件繼承,以后農村就能過上城市有房、村有地的幸福生活。但這種理解過于片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也不完全等同于其他財產類型的繼承,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合法繼承和進行登記。
一、城市戶口子女繼承宅基地使用權以地上有房為前提
案件一:王某早年由于讀書和工作,戶口遷出農村,取得了城鎮戶口。李某的父母是農戶家,在村里有一處宅基地。王某成家后,便將父母從老家鄉下接到城里一起住。十多年過去了,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時間久遠,再加上長期無人居住,年久失修,都已經倒塌,喪失殆盡。如王某父母去世,王某能否繼承老宅使用權?
個案二:李某離開農村到城市工作,并取得了城市戶口。張某父母是農村戶口,有一處農村宅基地。時光一長,李某父母老家的房子也因蓋過久,存在倒塌隱患。因此,李某父母與李某共同出資,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對老宅進行了重修。假如李某父母去世,李某能不能繼承老家宅基地使用權?
在第612條中,“宅基地使用權人對集體土地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并在法律上有權將其用于建設住宅及其他輔助設施。第163條規定:“取得、行使和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勞動大眾集體所有制。未經許可,未經許可,未經許可,不得侵占、買賣、轉讓土地??梢砸婪ㄞD讓土地使用權。第11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歸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這表明,在我國的土地管理體制下,農村宅基地是不可單獨繼承的。盡管不得單獨繼承宅基地,但土地上的房屋可以根據繼承法和物權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合法繼承。
國土資源部在上述答復中實際上也明確指出:"根據《繼承法》,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而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的是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所以,在上述兩起案件中,王某因老家宅基地上所有房屋已經滅失,故無法單獨繼承宅基地。而且李某老家宅基地上仍然有房屋,所以它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繼承該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二、農村宅基地房屋不適用遺贈扶養。
個案一:王老伯是某村的村民,在村里有一塊空地,北房三間。王老伯有一位朋友李某(城市戶口),經常來村里看望王老伯,并對王老伯在鄉村的田園生活,表達了很渴望。許多年后,王老伯立了遺囑,將其死后在村內、北房三間贈與給李某。所以,李某可以根據遺贈繼承宅基地上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嗎?
上海楊浦區律師提示在這一條款中,《民法通則》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自然人可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個人。簡言之,遺產繼承人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將自己的合法財產在死后,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法律繼承人的范圍就是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所列的繼承人,也就是“繼承權按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開始繼承之后,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而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則沒有。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次序繼承人繼承。
如前所述,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那么城鎮戶口的非親屬關系者,能否根據遺贈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回答是不。
盡管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但這僅僅是對以親屬關系為基礎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轉的一種特殊認可,并不意味著無親屬關系的人們可以以遺贈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住宅用地使用權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其設置是為了給農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達到了居者有其房屋的目的。所以,為避免農村房地資源的流失,不具備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非親屬,不得以遺贈的方式取得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三、多子女、部分子女仍然是同一戶家庭,而且沒有額外分配的宅基地,城鎮戶籍子女不能主張對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中,“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因為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資格是以戶為單位的家庭,而戶內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喪嫁娶等情況,常常處于流變中。對于一些年長的家庭成員去世后,由于戶主還存著,所以宅基地使用權應由剩下的戶主繼續享有,此時宅基地的繼承權原則上不存在。所以,在以上案件中,王小強為農業戶口,與父母共同居住在該宅院,而沒有另外分得新的宅基地,故作為該院落宅基地的剩余成員,有權繼續享受宅基地使用權。對地上房屋的繼承,由于“一體”原則,當宅基地使用權繼續由戶內成員享有時,其他城鎮戶籍繼承人只能對地上房屋的換算價值主張繼承。故王大力可以繼承王老伯的房子,換算價值。 上海楊浦區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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