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很多當事人不知道如何判斷被繼承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是否具有代理權。一般認為,對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要在訂立人完全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不能辨認自己行為時才訂立遺囑的。接下來我們將為您介紹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對于是否屬于限制民事動作,如何進行判斷等問題。接下來我們將為您介紹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遺囑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所立遺囑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以及公序良俗原則或違背公序良俗,則該份遺囑無效。實踐中有一些當事人因為缺乏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而訂立合同,這樣的法律關系是否有效?本案原告父母都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1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可辨認自己行為時所立的遺囑無效;自始無效”。第22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訂立無意思表示的遺贈撫養協議?!?
對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習慣人訂立的繼承份額部分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是具有完全代理權利義務關系的前提。因此被繼承人如不清楚自己是否存在完全代理權以及其意愿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遺囑訂立內容,否則,應當認定為無效遺囑。
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自書、口頭等方式所立的文件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遺囑:
?。ㄒ唬﹤卧熳C據或者篡改、隱匿事實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
(二)違背公序良俗的;
(三)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不利于被繼承人利益的遺囑;
?。ㄋ模┢渌黠@與形式不符情形。
由見證人證言證明被繼承人確實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笨梢姡撨z囑為無權人所立。
我們為您講解的上述內容皆較細致,能有效避免日后的利益發生沖突。應盡量妥善處理遺囑繼承問題,借助相關法律為自己的權利提供一份有效保障。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關于我國法律規定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咨詢我們來為您解答,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