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應該了解:婚姻的背后,藏著這個潛規則
懂法的女人,到底有多強大?上?;橐雎蓭?/u>事務所說女人都應該了解:婚姻的背后,藏著這個潛規則
娛樂圈的新聞一向很多,尤其是看到某某男星出軌欠債、某某女星被騙得人財兩空時,網友們不是罵男的太渣,就是心疼女的太懦弱。
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張雨綺身上,卻成了全網的狂歡。
當初,她發現前夫袁巴元騙婚,還瞞著自己賭博、拖欠外債,甚至想把她的財產也侵吞時,第一時間就咨詢律師準備離婚。
面對前夫索要“離婚費”的無理要求,她霸氣回應:
“我憑什么給你錢,我們的財產是分開的,法律不允許。”
所以到最后,她不僅順利離婚,還成功贏得孩子的撫養權和高達5千萬的撫養費,徹底擺脫渣男。
可是,反觀現實中的很多人,卻很難做到這樣。
其實,明星婚姻也好,市井婚姻也罷,任何人的婚姻都逃不過生活費、經濟、財產、房子這些俗里俗氣的字眼。
女人如果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真的很容易在婚姻中一無所有。
在婚姻中,懂法和不懂法的女人
差別到底有多大?
面對婚姻,很多人向往的,是婚姻的美好,親密的感情關系。
然而現實中卻常??吹竭@樣的事:
遇到小三,只會上門扭打成一團;
被家暴,只敢抱頭痛哭默默忍受;
發現丈夫轉移財產,也束手無策;
一要離婚,連怎么拿到孩子的撫養權也不知道……
這一件件實事卻在告訴我們,不管有沒有結婚都應該明白,我們背后最堅強的后盾從來不是另一個人,而是法律。
我曾經看過一個案例:
妻子跟丈夫白手起家,從一無所有到資產幾千萬的地產老板。
沒想到有錢之后,丈夫出差搭上了小三,還花了500萬在另一城市為小三買房買車。
從白手起家到現在,妻子在商海浮沉了那么多年,在法律上也了解了不少,自然也不是吃虧的主。
她發現丈夫出軌后,沒有吵鬧,也沒有第一時間找小三對峙,而是開始調查一家的財產和丈夫的行蹤,才知道房子車子的事情;
接著又收集丈夫和小三同居的證據,請了律師起訴。
列出2大罪狀:
罪狀1:丈夫為小三購置房產和車,用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權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罪狀2:丈夫與他人非法同居發生關系,并對外以夫妻相稱,以重婚、非法同居起訴丈夫并要求補償。
最后,判決兩人離婚。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孩子判給妻子;
丈夫需額外賠償損失費,支付撫養費,小三返還屬于妻子的那一半財產,也就是250萬。
有人看到這個案子,說這妻子真的很幸運,沒有落得一無所有。
但在我看來,哪有什么幸運之說,她能打贏這場仗,都是因為她懂《婚姻法》!
換做其他人,遇到丈夫給小三買車買房還住一起的狀況,不懂法律,只會一哭二鬧三上吊。
最終老公被小三搶了,花費十幾年青春換來的財富也被他人占領,甚至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拿不到。
完美的婚姻,最好的結果都是用法律掙來的
關于婚姻,有太多讓人無能為力的事情了——包養小三、家暴、轉移財產……
有人說婚姻是一場合謀,是兩個人達成了共同的意愿,朝著共同的遠方向前走,但這一場可能長達數十年的合謀,談何容易?
婚姻雖說是感情事,但也需要我們隨時保持理性。
手握法律這個武器,才能在身處婚姻時,維持完美和諧關系;在受到傷害時,保護自己,把傷害降到最低。
可以說,從打算步入婚姻開始,你就應該要了解法律:
男友家買房付了首付,我家裝修買車,這樣公平嗎?
我媽說房本一定要加我的名字,不然這婚不能結,這怎么破?
擔心老公將來出軌,婚前協議怎么寫?
就算約定了誰有外遇誰凈身出戶,法律會支持嗎?
新出臺的民法典新增了離婚冷靜期,到底是怎么回事?
近幾年,不少名人明星都會簽訂婚前協議,從婚姻一開始就保障好自身權益。
例如張柏芝曾和謝霆鋒簽婚前協議里規定:他日無論何種原因分手,張柏芝都可帶走所有子女。
還有日本女星澤尻繪里香和丈夫的婚前協議中規定:
出軌要交罰款三千萬日元,和其他女性約會罰款一千萬日元。
如果離婚,女方可以拿走男方90%的財產,決定孩子撫養權。
說到底,女人必須要學會如何通過法律保護自己。
懂得如何預防危機,了解發生問題后正確的應對之道,哪怕你這一輩子都用不上這種本事。
我們可以去祈禱那一天永遠不會到來,但這種能力,是讓我們的人生避免一敗涂地的防撞梁、保險杠。
更重要的是,當我們對未知的風險準備了好了鎧甲,擁有了對生活充分的掌控感,一個內心淡定不焦慮的女人,更有可能擁有長久而幸福的婚姻。
然而《婚姻法》厚厚一本,并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看完并且消化的,難道就沒有什么方法能讓我們又快又實用地掌握《婚姻法》嗎?
“別看《婚姻法》條例那么多,其實我們只需要了解其中10%是怎么用的,就足夠了!”
離婚怎么判決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4、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5、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6、對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7、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8、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9、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上述“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0、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二、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條件的,那么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到底是什么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給撫養費其實就是免除支付撫養費。至于如何免除撫養費,其實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夫妻協商解決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二)向法院起訴解決
但是,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那么法院會怎判決呢?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呢?
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如果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并不能就還在撫養的問題協商達成一致,那么也是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在準許夫妻離婚的同時,也就會對孩子撫養費一并作出處理。而此時,法官確定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往往就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子女的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狀況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等等。
離婚之后其中一方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那么就需要按照之前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定期足額的支付孩子撫養費。要是沒有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則當事人之間可以先協商處理,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在訴訟之后對方還不支付撫養費的話,則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三、孩子撫養費不付怎么辦
現實中有很多夫妻離婚后,一方常常對子女生活不管不問,也不給撫養費。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因為不管夫妻之間發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須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因此,父母離婚也要給孩子撫養費。那么不給撫養費怎么辦?怎么要回撫養費?
(一)協商解決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最好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在夫妻離婚時或離婚后,雙方可以通過各種聯系方式,比如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對孩子撫養費的支付進行協商。協商的內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撫養費、在什么時間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協商解決撫養費的好處是可以減少對孩子的傷害,畢竟撫養費的最終受益者是孩子。在協商解決孩子撫養費問題時,夫妻雙方最好將撫養費協議予以公證,防止日后發生糾紛。
(二)起訴解決
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問題的話,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一個對孩子成長最為有利的撫養費金額,并且對撫養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作出判決。
(三)申請強制執行
當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關于離婚后支付孩子撫養費的判決時,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四、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條件的,那么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到底是什么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給撫養費其實就是免除支付撫養費。至于如何免除撫養費,其實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夫妻協商解決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二)向法院起訴解決
但是,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那么法院會怎判決呢?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呢?
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上?;橐雎蓭?/u>事務所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
撫養孩子并不是父親或者母親一方的責任,就算父母離婚了,已經沒有什么關系了,但是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上,也不能說哪一方直接撫養孩子,另一方就你不用管了。雖然不能做到直接撫養孩子,但是支付給孩子一定的撫養費,其實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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