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經濟補償金勞動糾紛律師法律咨詢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關于辭退離職工資需要給予員工相應的補償金這一法律問題,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
那么離職經濟補償金的補償年限、計算基數等是怎樣規定的呢?
一、經濟補償金的補償年限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與工作年限掛鉤;
(2)經濟補償金一般情況下不設上限,但是對于工資高的,補償上限為12年。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非勞動者實收工資,而是稅前應得工資,即包括個人應負擔而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及其他應扣款項的工資總和。 杭州地區法院審判中還存在將加班工資等不固定收入也一并計入的情況,但是目前實踐多不計入。
三、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應剔除非正常工作時間
浙高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第11條:勞動合同法47條第三款規定的月工資,應理解為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勞動者正常工作狀態下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包括醫療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間。
四、單位拒付經濟補償金的合法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可見,辦理工作交接是員工的法定義務,此種情形下的拒付經濟補償金也是單位的法定權利。
網站聲明: 本文“離職經濟補償金勞動糾紛律師法律咨詢”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