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了房產繼承協議,還能繼承房產嗎?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為您解答
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轉讓:除征得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死前轉讓或處分甲方的全部財產。 甲方死亡前搬遷兩棟房屋的,補償及補償房屋由乙方負責。喪事及費用的處理:甲方死亡后的喪事由乙方負責。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來講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的解除:
1、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協議;
2、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的內容;另一方可解除本協議;
3、乙方處分甲方個人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贈與、買賣、抵押)的, 等)未經甲方生前同意,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處置遺贈財產導致本協議終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維修費;
2、乙方無故未履行維修義務導致本協議終止的,其不享有遺贈財產。 亦不得退還已支付的任何贍養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X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滕X祥、張A、毛在協議上簽字蓋章,并見證趙X、王X華律師也在協議上簽字并出具律師證明。
經證明,三方在協議簽署當日具有完全行為能力,遺產支持協議內容為三方真實意思,內容不違法,程序合法,簽名、指紋真實有效。 2013年1月5日,滕世祥病逝。 2014年1月15日,甲方毛先生與乙方張先生就20
12年12月28日的遺產支持協議簽署解除協議,約定雙方遺產支持關系解除。 內容:甲乙雙方的遺贈維護協議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終止。 因騰X祥死亡,甲方已實際履行了與騰X祥的遺贈和維護協議,故騰X祥死亡后留下的個人財產歸甲方所有。
以騰X祥名義登記的集體建設土地證書編號為:房產編號12400239-1,棗雞尖(91)字,甲方出資11萬元。 乙方與騰X祥共同承擔債務。
乙方應履行還款義務。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土地證書編號為趙繼建(91)號12400239-1的房產歸甲方所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趙繼建(91)號12400239-2的房產歸乙方所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甲方可以自由處置其擁有的房產。 乙方應配合乙方辦理交易及過戶手續。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 毛和張分別簽署并蓋章。 2014年3月19日,原告毛姓為張先生向法院發出通知,要求原被告與被告簽訂的遺產維護協議和撤銷遺產維護協議有效。 并要求確認趙繼建(91)字第12400239-1號房產為原告所有。
庭審過程中,被告承認被告與原告簽訂了遺產支持協議,但聲稱原告未履行支持和照顧被告和滕的義務。 對被告和滕X祥的虐待;被告提出解除《遺產支持協議》的主張是原告欺騙簽署的,并非被告的真實意圖。 2013年12月30日,被告將該房屋提交原告,向其現任丈夫曹姓提出爭議,請求駁回原告的索賠。
被告于2014年1月20日提供了XX市公安局調解協議復印件,原由被告參與打斗,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被告提供了房屋捐贈合同。 經證明,被告將趙繼建(91)字第12400239-1號財產交給現任丈夫曹某,合同于2013年12月30日簽訂,并提供手機短信和證人證詞,證明被告為文盲和精神病患者。
原告提供了與被告和滕X翔簽署遺產維護協議的照片,以證明簽署協議是被告和滕X翔的真實意圖;原告應提供滕X翔 × × 及其信用卡交易明細,以證明其為滕X翔進行了醫療; 原告應提供購買骨灰盒的收據、購買鞭炮的收據等證明材料,證明騰X祥為騰X祥辦理了喪葬和七天焚燒。
原告應提供騰家村委會工作人員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已于2013年3月為被告繳納了農村養老保險;原告證人張姓, 到法院證明被告和滕祥沒有子女。
經協商,原告達成遺贈支持意向,2011年以后,被告及其妻子的日常費用和醫療費用由原告承擔。 原告還出資修建騰仙祥擁有的一棟房子,2012年12月,騰仙祥被發現患病,沒有錢就醫,經見證人同意支付醫療費。
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強調,被告和滕世祥將原告新增的財產贈與原告,雙方簽訂遺贈維護協議,律師見證,證人現場,滕世祥死亡后,原告負責殯葬事宜;2014年1月15日, 被告與被告達成協議,取消遺產和贍養費,并向原告贈送房產。 被告告訴證人他自己的意愿,他讀過書,懂過字,沒有 × ×。 證人張是被告張的弟弟,原告毛的叔叔。 由于原被告各自堅持自己的行為,為自己的理由進行辯護,本案調解失敗。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