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知多少?上海房產繼承律師來講講
一審法院認為,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全部個人財產以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房產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位于橋東區建設東街64號東排1號院的公房屬于鐵路部門自管公房,而非李Xxi的私有財產,故1號院的公房不屬于李Xxi的遺產。公房原承租人李××死亡后,李×軍繼續承租該房并支付租賃費。
李×軍死亡后,該公房的承租權歸被告趙所有,故被告收到的公房拆遷補償款為現承租人的拆遷補償款,該筆費用不屬于遺產。搬遷補助費、自行過渡補助費、提前搬遷獎勵費、一次性搬遷獎勵費、物業費補貼、惠民分攤補貼等應視為對現承租人即趙搬遷安置的補償,這部分費用不屬于遺產。
1號院的自建房是李二十一、楊×連生前所建,屬于李二十一、楊×連的遺產。拆遷自建房所獲得的相應貨幣補償款,現屬于李Xxi、楊×連遺留的財產,法定繼承人均有繼承權。被告人趙的辯護意見,本院不予支持。本案中,李Xxi、楊×連育有五個子女,分別為、李×軍、李某3、李某4、李某5,均依法享有繼承權。
在李×和楊×連死亡前,和被告趙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李×均可以得到更多的遺產?,F李×均已去世,妻子趙、兒子李1、女兒李2繼承其份額。
原告與丈夫均已死亡,故結婚生子田某1、田某2、田某3,繼承原告的股份。綜上,被告趙及原告李某1、李某2繼承李Xxi、楊×蓮遺產30%,即702937元×30% = 210881.1元,剩余70%,即702937元×70% = 492055.9元,由六名原告田某1、田某2、田某3繼承。
判斷:
一、被告趙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3、李某4、李某5、田某1、田某2、田某3住房補貼款492055.9元。
二、被告趙某、原告李某1、李某2共同繼承房屋拆遷補償款210881.1元。
二審中,雙方圍繞上訴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我院組織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根據上訴人、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的陳述及審查認定的證據,本院查明,涉案自建房系李×軍、趙等人所建。本院查明的其他事實與一審一致,予以確認。
本院學生認為,關于我國訴訟主體地位,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在審理過程中需要查明,李某1、李某2系李X俊的子女,屬于中國涉案遺產的繼承人,據此及時通知其二人作為一個原告通過參加社會訴訟制度并無明顯不當。
關于農村自建房安全問題,雙方企業均未出現對于公司涉案的自建房建于李X璽與楊X蓮在世期間我們提出一些異議,本院予以分析確認。
以上就是上海房產繼承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房產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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