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繼承人!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最新提醒
被告曲某與原告劉某某、曹某某法定承繼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構成合議庭,地下休庭進行了審理。它的規定具體是怎樣的呢?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為您整理相關法律知識。
被告曲某的托付代理人劉XX、原告劉某某的委托代理人王XX、被告曹某某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被告曲某訴稱,被告的父親曹某甲和被告的母親曲某某于2000年6月離婚,被告與母親配合生活。2009年8月9日,被告之父因病去世,去世前于2009年6月4日立遺囑,遺囑中將其個人財產全數贈與其侄子曹某某,沒有給被告留出應得的遺產份額。其時被告唯獨12歲,且無其余生活來源。
該遺囑違反了《繼承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屬部分無效。另外,曹某甲的遺產由二被告分得,故二被告應將原告應得的遺產份額給付原告。請求二被告給付原告應得的遺產份額20000元。
原告劉某某辯稱,本案是遺囑承繼,被繼承人死亡前立下遺囑,曾經將其遺產做了懲罰,原告沒有獲得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被告對于被繼承人的遺產既無權處分,也與被告無關,請求駁回原告對被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曹某某辯稱,遺囑是我叔叔曹某甲給我的,目標是養活我奶奶及作為我叔叔曹某甲的殯葬費。遺囑的意義是將我叔叔曹某甲的所有的遺產都給我,用來讓我養活我奶奶。
經審理查明,被告之父曹某甲與曲某某于1995年12月13日掛號成親。1996年12月20日婚生一子曹某乙本案被告曲某。
2000年6月20日被告父母經XX市人民法院調處離婚,民初字第353號民事調解書肯定:“婚生子曲某甲隨原告曲某某撫養,被告曹某甲自2000年7月每個月付給原告曲某某子女撫養費150元,于每一年6月30日、12月30日各付900元,至子女自力生活止”。
2003年12月19日,原告劉某某與曹某甲掛號成親,婚后夫妻配合財產位于XX經濟開發區寧靜村屋宇一棟【龍房權證號:XX字第xxxxxx號、土地證號:龍集用(2006)第xxxxxx號、房東曹某甲】。2009年6月4日曹某甲因身患宿疾,由XX萊芝順發律師事務所遇應峰、路振勇為之見證立遺囑一份:
一、將位于XX市寧靜村曹某甲現住房屬于其個人所有的份額指定由曹某某承繼。
二、將立遺囑在XXxxx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屬于立遺囑人所有部分指定由曹某某個人承繼。
三、增補解釋:曹某甲抱病醫治破費均由家庭積儲領取,無內債。
2009年8月9日曹某甲因病去世,2010年8月16日原告曹某某將劉某某訴至本院,請求承繼曹某甲的遺產。(2010)龍龍民初字第730號民事調解書肯定:
一、位于XX經濟開發區寧靜村屋宇一棟【龍房權證號:XX字第xxxxxx號、土地證號:龍集用(2006)第xxxxxx號、房東曹某甲】及曹某甲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歸原告劉某某所有,原告劉某某給付被告曹某某財產差價款55000元。
二、曹某甲債權5000元由原告劉某某擔任歸還,被告曹某某給付原告劉某某應負擔份額款2500元。
2011年8月31日原奉告來本院,要求依法判令二原告給付被告應得的遺產份額20000元,后于2012年8月21日請求撤回訴訟。2012年10月30日被告再次訴來本院,要求依法判令二原告給付被告應得遺產份額20000元。
上述究竟有原、原告當庭陳說、XX市人民法院民初字第353號民事調解書、民初字第730號民事調解書、民初字第786號民事裁定書、被告戶籍證實、戶口本、屋宇所有權(轉移)掛號請求審批書、遺囑、XX萊芝順發律師事務所見證書等證據資料在卷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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