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情況別再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深圳房產繼承律師談談繼承問題
上訴人董某,何某,上訴人沈某,胡某,胡某,胡某,胡某,胡某,陳某,繼承糾紛案,針對 XX 市 XX 區人民法院第三十二號民事判決書,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案子已經結了。那么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深圳房產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原審法院認定,沈某與胡某庚系夫妻,共生育三子三女,長子胡某辛、次子胡某甲、三子胡某乙、長女胡某丙、次女胡某丁、三女胡某戊。胡某辛屬肢體三級殘疾。2005年3月,胡某辛與李X玲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李X玲與前夫于1977年11月22日生育一子陳某。
2005年11月,因西溪濕地綜合保護工程建設,胡某辛原住宅屬于拆遷范圍,胡某辛與XX市蔣村鄉人民政府簽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協議載明安置人口為胡某辛、李X玲2人,安置建筑面積100平方米。2009年8月9日,李X玲死亡,之前其父母已先去世。
2010年1月,胡某辛房屋安置到位,為XX市XX區蔣村花園某室。2010年5月27日,胡某辛與董某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董某與前夫于1985年11月21日生育一女何某,董某、何某與胡某辛居住在102室。現102室尚未辦產權證。
2010年11月1日,胡某辛在入醫院前立下遺囑、遺書各一份,遺囑記載:“我決定將生前本人擁有套房及家產死后繼承老婆董某和女兒何某所有,我的兄弟姐妹無權享有。胡某辛。2010年11月1日?!边z書記載:“根據我目前的身體狀況,我決定親筆寫下遺書。我胡某辛與董某結婚登記時雙方就承諾過(原因是本人身殘體弱)。
一直以來小董待我很好,特別在我生病時有她在身邊貼心照料,讓我感受到晚年的幸福?,F在我決遵守諾言完成意愿將我本人擁有的位于XX市XX區蔣村花園興達苑13幢1單元102室及家產繼承給妻子董某及女兒何某所有,我在自愿及清醒的情況下立下此遺書。我死后兄弟姐妹無任何理由享有。
身份證××。胡某辛。2010年11月1日。”2011年5月7日,胡某辛死亡。董某取出上述遺囑、遺書,沈某、胡某甲、胡某乙等人對此有異議,當日在相關人員協調下簽訂房產協議。
該房產協議記載:胡某辛回遷房100平方,現胡某辛死亡,通過雙方協商決定:
1、回遷房按70%歸妻子董某所有,按30%撫養二位老人,撫養費及今后二位老人安葬費折人民幣計30萬元正;
2、付款方式:首付在2011年7月10日前付款10萬元正,其余20萬元在2012年5月1日前付清;
3、今后100平方回遷房,辦證請二位兄弟無償協助。
以上就是深圳房產繼承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總的來說,房屋繼承問題是我們每個人都很可能會遇到的,妥善的解決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涉及人數多的情況下,房屋繼承問題將會更加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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