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為女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
上海子女撫養權律師淺談,離婚后,兩歲以下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如果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和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作出判決。
【案情簡介】
2012年王女士和張先生經人介紹相識相戀,2014年3月兩人登記結婚,雙方均為初婚。張小明于2016年12月出生。2019年12月,張先生說感情不好,不想過,向王女士提出離婚,王女士隨后回到父母家,從此分居。由于兩人都沒有獨立的住房,女兒張小明出生后,父母雙方輪流照顧,時間不固定。分居后,由于疫情原因,王女士的父母忙于短期工作,無法照顧孩子。孩子們和張先生及其父母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王女士非常擔心看不到她的孩子。經過協商,張先生和她的父母每周一到周五都會照顧她的孩子。王女士只能在周末從學校接孩子。張先生于2020年3月起訴法院離婚。
【辦案經過】
王女士深知,單憑自己的力量,很難贏得女兒的監護權,于是轉向律師事務所,上海子女撫養權律師曹律師,幫助她順利離婚并取得監護權。由于孩子在離婚訴訟期間基本上由張先生和他的父母照顧,王女士在雙方分居近半年后,每周接孩子兩天。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是非常困難的,但律師并不害怕困難。為了盡可能多地收集有利于我們的證據材料,曹律師通過面試、電話、微信等方式與王女士進行了多次溝通,并詳細詢問了雙方及其父母自孩子出生以來對孩子的實際照顧和頻率。
經過仔細梳理和總結,曹律師找到了以下四個關鍵證據,證明王女士更適合撫養孩子:
首先,自從孩子出生后,王女士就承擔了照顧孩子的主要責任,孩子和王女士已經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環境。通過仔細的溝通和證據收集,我們收集了大量有利于我們的證據,包括王女士的出生。張小明經歷了先兆流產和身體損傷的證據;以及撫養張小明日常生活、學習教育、生病住院等費用證明。從孩子出生到現在的四年多時間里,王女士一直在為孩子的身心健康努力工作,全力以赴。王女士的父母一直為王女士撫養孩子提供全力支持。
其次,王女士積極學習育兒知識,并且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照顧孩子的學習、生活,孩子非常依賴母親。通過大量的育兒數據購買記錄、育兒社區溝通記錄、補習班學習記錄、與孩子相處的照片、視頻和其他證據,王女士積極學習育兒知識,對孩子有耐心,能夠與孩子進行良好的溝通。從現在到未來的健康成長,王女士的持續陪伴和關注對孩子們更有利,孩子們自己也非常依賴母親,這與母親的關心和陪伴是分不開的。雙方都有深厚的感情。因此由王女士撫養女兒,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第三,王女士的工作性質更有利于照顧孩子,她的父母也有能力,愿意為撫養孩子提供全力幫助。王女士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朝九晚五地工作,基本上沒有出差的需要,不會錯過孩子的成長過程;另一方面,張先生經常需要加班,這不利于照顧和陪伴孩子。王女士的父母都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文化素養,幫助照顧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王女士的父母也有自己的房子。此外,孩子們與祖母和祖父住在一起,關系很好。孩子們愿意繼續由王女士的父母陪伴和照顧。
第四、在兒童教育方面,王女士的撫養更有利于兒童獲得良好的教育資源。王女士的父母家附近有高質量的幼兒園和中小學。律師密切關注這一點,并努力說服法官由我們撫養,這更有利于孩子們在未來獲得持續的高質量教育和身心發展。
律師準備了詳細而充分的證據,為了最大限度地幫助王女士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曹律師耐心地對王女士進行了詳細的庭前輔導,并與王女士一起梳理了她和她的父母自孩子出生以來在各個方面的努力。王女士陳述了她對孩子的感情、關心和未來計劃。
在法庭上,面對強大的另一方,曹律師一點也不害怕,依靠詳細的證據為王女士辯護。當法官要求雙方在審判中說出他們通常如何照顧孩子時,王女士有條不紊地表達了她照顧孩子的細節和深厚的感情。當張先生說他能很好地照顧孩子時,曹律師迅速反應并尖銳地指出,張先生沒有相應的能力撫養孩子。自從孩子出生以來,張先生很少照顧家人,也很少照顧和陪伴孩子;張先生不了解孩子的生活和學習習慣。當孩子與王女士形成穩定的生活環境時,張先生撫養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此外,張先生通常不愿意學習育兒知識,也沒有相應的知識儲備和能力。在過去有限的陪伴孩子的時間里,張先生經常打電話、玩游戲,對孩子不耐煩;通過證據,張先生的父母患有各種疾病,需要每天服用各種藥物。張先生父母的身體狀況和文化水平不能幫助張先生撫養孩子。如果張先生撫養孩子,可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案件結果】
法院最終裁定孩子由王女士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
【案件淺談】
上海子女撫養權律師認為,本案的困難在于,在離婚訴訟期間,孩子大部分時間都與張先生住在一起。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第3款的規定:離婚后,兩歲以下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如果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和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作出判決。如果一個孩子已經八歲了,他應該尊重他的真實意愿。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經驗,王女士在努力撫養孩子方面有很大的失敗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曹律師的案件處理經驗,對于2-8歲兒童的監護權所有權,法官通常會從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原則出發,考慮雙方的生活條件、收入以及哪一方與兒童形成穩定的生活。此外,撫養和教育子女是父母雙方的合法權利和義務,子女依法享有的撫養和教育權利不能因父母婚姻破裂而受到損害。任何一方的父母都將未成年子女作為私人控制的工具,利用他們的孩子為另一方設置障礙,阻止另一方探望他們的孩子,或者希望實現繼續控制另一方的目的,或者將被視為不當行使監護權。
在這種情況下,當王女士沒有獨立的住房,沒有與孩子生活在一起,也沒有太多有利的證據時,曹律師密切關注男人的繁重工作,經常出差,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分居后,我們只能在周六和周日接孩子,不考慮孩子的心理需求和其他不利影響,以及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在性格比較中,女性占主導地位的關鍵點成功地為王女士贏得了監護權。在這里,律師建議家庭糾紛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和陰影足以影響他的生活。如有必要,最好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妥善處理。
【案外說法】
在生活中,子女監護權一直是離婚糾紛案件的焦點。就本案而言,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和曹律師多日的努力,雖然無法挽救破碎的愛情和絕望的婚姻,但它保護孩子不受父母離婚的傷害。
這個案子足以讓包括當事人在內的許多父母深入思考,離婚不是不幸的同義詞,離婚家庭的孩子仍然是雙方的共同關心。家庭律師希望孩子的父母和家庭能夠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解決沖突,這樣他們就可以有一個充滿愛而不是怨恨和仇恨的成長環境。法院的判決只能澄清孩子的監護權,孩子未來的成長仍然需要父母的共同照顧和陪伴。
網站聲明: 本文“夫妻離婚,為女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