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刑事訴訟律師:檢察院不同意拘留與取保候審意味著什么
法律實務中存在辦案構造覺得無罪而取保的情形,也有辦案構造以“究竟不清、證據缺乏”為由,在取保后對案件不明晰之的情形。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訴訟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不捕直訴”
對于檢察院覺得行為人有罪而不予同意拘留的情況中,“不捕直訴”的觀點本文必須予以夸大?;诓簧佼斒氯艘灾潦锹蓭?,在刑事訴訟的過程當中,辦案機關對當事人取保候審后,其往往認為已經“無罪”,誤以為“釋放證明書”即是辦案機關認為其無罪的證明文件,在取保后沒有繼續進行有效的辯護。
對于這個問題自身其實不龐雜,縱然沒學過法律,從“取保候審”的觀點即能分明??赡芎芏嗳肆晳T性地將“取保候審”念作“取?!?,而忽視了“候審”,取保候審只是一種階段性的強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
當然,法律實務中存在辦案構造覺得無罪而取保的情形,也有辦案構造以“究竟不清、證據缺乏”為由,在取保后對案件不明晰之的情形。
關于上述兩種情況,不予同意拘留與取保候審,從形式上確鑿有近似無罪的結果。但關于當事人和律師,更應謹慎的對待取保候審,防止辦案機關認為當事人有罪,卻仍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實務中,甚至存在未被批捕的當事人,后法院對其作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判決的案例。
本文分外點出“不捕直訴”的情況,既是揭示當事人,亦是揭示辯護律師,取保候審不代表無罪,簡略的概念卻往往被忽視,在此特別強調取保后切不可“掉以輕心”。
二、檢察院覺得無罪而不予同意逮捕的情形
詳細存在以下三大類情形:
?。ㄒ唬┬袨槿宋磳嵭蟹阜ǖ闹饔^行為,不構成犯罪而不予批準逮捕
1.行為人未實行客觀行為
2.行為人雖存在主觀行為,但未給相對人造成財產損失,或未達入罪標準
3.短缺刑法上因果關系
?。ǘ]有主觀故意。
?。ㄈ熬烤共磺?、證據缺乏”而不予批準逮捕
關于檢察院檢察告狀的案件,若以“究竟不清、證據缺乏”為由作出不告狀抉擇,則必須經由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但在審查批捕環節,則可能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
該情況看似簡略,實則外延厚實,觸及前文述及的“不捕直訴”等情況,即在檢察批捕環節,檢察院覺得案件“究竟不清、證據缺乏”沒有達到拘留的證據要求的,可能會通過變更強制措施的方式,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而此種情形不代表當事人必然無罪。
其次,關于“究竟不清、證據缺乏”還存在兩種不明晰之的情形,檢察院覺得行為人有罪,作出不予同意拘留抉擇后,偵察構造連續偵察,后依然證據缺乏,偵察構造撤銷案件上不了了之;另一種系檢察院認為當事人不構成詐騙罪,但不以事實清楚的無罪作為不予批準逮捕的理由,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替代性理由。但從本質上,這兩種不予批準逮捕最終都會達到無罪的效果。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監視居住是介于拘留與取保候審之間的強制程序,是基于案件的詳細情形,對符合拘留前提,又不應當適用取保候審的一種折中的處理方法。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廣州刑事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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