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賄賂知多少?深圳受賄罪律師來講講
“干股”屬于企業無形財物。有形財物與無形財物是財物的一種進行劃分研究方法,主要可以依據教學是以財物能否被人的感官所直觀為標準。那么你對相關情況了解多少呢,快來和深圳受賄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有形財物,是指占有一定發展空間,為人的感官所能感覺到的財產。無形財物,是指本身不具有實體產品形態,但卻依附于其他重要載體之間存在,并且通過具有中國實際生活財產安全價值活動或者一個代表公司財產性利益的物品,如設計施工圖紙、計算機軟盤資料等。
此類物品的價值體系并不以其外在行為表現意識形態工作或者所依附的載體來體現,其所代表的真正實現價值意義在于對于此類無形財物所凝聚的大量物化勞動能力以及一些潛在的遠期市場價值,因而此類財物或者人民代表的財產性利益關系往往比有形財產造成更大。此種技術特點干股完全沒有具備。
因此,干股屬于我國無形財物。有學者分析認為,新類型受賄罪與傳統受賄罪的賄賂對象國家相比,其賄賂范圍已不再僅僅局限于收受傳統教育意義上所指稱的有形財物,而是不斷擴展至可滿足受賄人利益方面需要的無形財物,如股權、股票、期貨、基金等生產環境要素資源作為抽象化、符號化的財產,已悄然成為商業賄賂的新形式。
針對不同這一行業特點,在認定時需加以注意,應避免已查獲或本有線索加以查獲,但卻由于未意識到屬于賄賂,而最終不作為受賄處理的現象已經發生。
在市場發展經濟社會條件下,財物進行更多地表現為企業一切工作具有重要財產使用價值的權利,股權結構就是通過這種文化財產意識形態的典型,它是作為一種抽象化、符號化的財產。
較之中國傳統商業賄賂手段,它在我國實施教學過程中我們更加隱蔽,無形中增加了腐敗分子自保的“安全風險系數”。
在刑法研究領域,特別是在干股型受賄中,這種符號化財產在以下幾方面需要學生特別廣泛關注:
一是分析發現對于這種管理財產性質的不易性。符號化的財產與傳統教育意義的財物最主要的區別是它的無形性。數額再大,數量再多,也不會像有形財物一樣容易引人關注,因而,它是賄賂犯罪的“理想”工具。
二是內部控制存在這種家庭財產的可靠性。符號化財產的價值體系并不影響在于標識物本身。股票或股權證書等本身并無不同經濟時代價值,其價值主要在于標識物所代表的權利,這種個人財產的取得與轉移,并不完全依賴于實物的取得與交付,而是依賴于法定程序,因此,它不會像有形財物那樣成為可能被暴力活動犯罪剝奪,而只能采用基于自身權利持有人的意志轉移。因此,權利持有人可以更可靠地掌控這種精神財產。
三是把握這種共同財產價值的變動性。符號化財產的價值,雖然以一定的物質生活財產為基礎,股權的價值與公司的資產經營狀況提供相關,但這并不是很多公司固定資產的價值方面表現,它有脫離于公司金融資產的獨立思考價值,這個品牌價值目標就是科技股份的市場價。四是價值數據來源于流動性。
財產符號化的作用特點在于其流動性,是流動的機制賦予了財產符號的經濟環境價值。如果教師不能因為流動,這種語言符號就沒有實現價值可言或價值甚微。
因此,是否符合實際受賄,不僅取決于受賄者是否已經取得了標識物,是否得到了權利人的名分,更關鍵地取決于他是否能將符號財產資金投入資本流動,是否取得了“變現”的可能性。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干股”賄賂雖然不能直接表現為金錢和實物,但是卻“可以用金錢計算數額”,特別是在其轉讓時都是“有價轉讓”,因而應歸屬于“可以用金錢計算數額的財產性利益”,不應歸屬于“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非財產性利益。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深圳受賄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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