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咨詢網提醒大家在簽合同時一定要核對姓名和身份證
上海法律咨詢網提醒大家在跟別人簽合同/借錢給別人,一定要看仔細,對方身份證號碼和真實姓名。除了簽名,還要對方寫上身份證號碼。
有人不知道為啥,有兩個名字,身份證和銀行卡是一個名字,公安系統里查詢到的又是另外一個名字。遇到這類情況,法院會要求提供當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信息,看一下現在的姓名到底是什么。
如果身份證號碼是一樣的,那講起來沒什么問題,說明是同一個人;如果有人真實姓名叫王某三,去哪里買了一張李某四的銀行卡,到處用李某四的名字在外面騙人,用自己的字跡簽署借條,讓人家打錢打給李某四的銀行卡,到時候起訴李某四,發現根本不是這個人,字跡也不對。
還有個人,真實姓名叫梁某榮,非要跟別人說自己叫楊超,讓人家叫他小楊小楊,到了派出所發生糾紛了,警察做筆錄都檢查了身份證,登記了他真實姓名了,他在簽筆錄的時候,還在寫「楊超」。在外面混,誰不用自己真實姓名的,誰就是騙子。以上內容轉載自上海法律咨詢網律師季宏偉朋友圈,歡迎大家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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