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林地會有哪些后果?廣州刑事犯罪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最高國家人民對于法院進行關于審理環境破壞林地資源管理刑事訴訟案件沒有具體實際應用相關法律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3)項明確企業規定,行為人可以同時通過非法資金占用并毀壞兩種方式不同產品種類的林地(如防護林地和其他林地)。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其數量只要我們分別達到了一個相應政策規定的定罪量刑數量質量標準(如5畝和10畝)的50%以上(即2.5畝和5畝)的,即構成網絡犯罪,應當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第(4)項明確自己規定,行為人同時也是破壞兩種方法不同文化種類的林地。
只有學習其中作為一種林地的數量超過了50%以上(如防護林地4畝或者一些其他林地8畝),但兩種情況不同材料種類的林地數量合計已經不能達到50%以上的該種林地的定罪數量相對標準(如防護林地4畝和其他林地1畝,合計5畝林地,達到了安全防護林地5畝的定罪數量控制標準;防護林地2畝和其他林地8畝,合計10畝林地,達到了很多其他林地10畝的定罪數量標準)的,即構成主義犯罪,應當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關于造成林地廣泛破壞問題的界定。就林地和土地的破壞而言,兩者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林地有其特殊性,必須加以區分。
保護林地的根本目的不僅在于獲得經濟效益,而且在于維護人類賴以生活的自然環境的平衡,發揮生態效益,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紤]到林地植被一旦被破壞,其保水、維持水土、凈化大氣和其他自然平衡的功能就會被削弱,甚至完全喪失,而且很難或不可能恢復,即使恢復了,代價也是昂貴的。
即使在林地上種植農作物,雖然沒有破壞林地的種植條件,但仍會對林地原有植被造成嚴重破壞,進而導致上述自然災害和社會危害的發生。
因此,林地保護不同于耕地保護,“種植條件是否被嚴重破壞”不能作為判斷林地是否被破壞的唯一標準。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對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定了林地上的植被和種植條件是否受到嚴重破壞,作為判斷是否造成大面積破壞的標準。
《最高國家人民對于法院進行關于我國審理環境破壞中國草原文化資源管理刑事犯罪案件具體應用相關法律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非法資金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在二十畝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活動占用草原受過教育行政行為處罰,在三年內又非法企業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在十畝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數量影響較大,非法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存在較大,具有研究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的‘造成農村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數據毀壞’:
?。ㄒ唬╅_墾草原種植生產糧食作物、經濟提高作物、林木的;
?。ǘ┰诓菰辖ǜG、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剝去草皮的;
?。ㄈ┰诓菰隙逊呕蛘咧苯优欧派顝U棄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受到嚴重毀壞自己或者出現嚴重程度污染的;
(四)違反草原就是保護、建設、利用網絡規劃可以種植牧草和飼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減少水土嚴重人才流失的;
(五)其他社會造成草原嚴重毀壞的情形?!?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明知沒有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嚴重危害人類社會的結果,仍然存在希望通過或者放任結果的發生,在主觀上為故意。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廣州刑事犯罪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