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事務所】畢靜與孫君民間借貸糾紛
當事人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上海律師法律咨詢相關借貸糾紛、合同糾紛、勞動法、房產、動拆遷、婚姻法等等的法律問題,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就相關的法律咨詢,整理了以下一篇案例,此次就該法律咨詢的解答包括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及上海法律顧問,望對相關問題的法律咨詢,有所裨益。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9)滬0112民初7825號
原告:畢靜,女,漢族,戶籍地遼寧省撫順市,現住上海市閔行區。
委托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
被告:孫君,男,漢族,戶籍地浙江省紹興市,現住浙江省紹興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
原告畢靜訴被告孫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畢靜及其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孫君及其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律師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作缺席審判。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畢靜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歸還借款本金人民幣4,000元以下幣種相同。事實和理由:被告以周轉資金短缺為由,于2018年4月27日向原告借款4,000元,約定一周內歸還。原告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將借款交付被告。但還款期限屆滿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未果,故訴至法院。
被告孫君未到庭,亦未遞交書面答辯意見。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原告與被告通過微信群相識,原告于2018年4月27日通過微信向微信號為CXXXXXXXXXXX的賬戶轉賬交付4,000元。在原告與微信號為CXXXXXXXXXXX的主體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對于原告催討還款,對方表示“月底就有的”、“你的錢沒事,我去工地拿”等,并上傳了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的照片,表示“身份證辦的煩死了”,該照片中辦理居民身份證的人記載為被告孫君。原告訴稱被告至今未能歸還款項,故訴至法院。
上述事實,由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轉賬記錄及當事人庭審陳述證實。
本院認為,原告提供了收款方的微信號、雙方聊天記錄,結合聊天記錄中對方披露的個人身份信息,可以確認被告系聊天記錄中的一方,且對于原告的催討始終表示愿意還款,結合原告提供的微信轉賬交易記錄,可以認定原、被告之間就該4,000元形成借款合同關系,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被告均未能還款,現屬不當,原告訴請被告歸還借款,于法有據,當予支持。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孫君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原告畢靜借款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25元,由被告孫君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施蕾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 周云菲
網站聲明: 本文“【上海律師事務所】畢靜與孫君民間借貸糾紛”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