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事務所如何提出上訴、申請再審和申訴
如何提出上訴、申請再審和申訴
一、上訴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刑事案件實行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即對被告人一方提起的上訴,二審法防不能以量刑過輕或以其他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以量刑過輕為由發回原審法院重審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當事人自收到一審裁定書或判決書次日起計算,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10日;不服民事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不服民事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日;不服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限與民事案件相同,都是從當事人收到裁判文書之日起計算。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誤了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10日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決定。超過上訴期,一審判決或裁定生效,當事人只能提出申訴,不能提出上訴。
上訴狀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也可以交上一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和民事案件的上訴費用與一審受理費相同。刑事上訴不交費。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及副本后,應當在5日之內將上訴狀副本發送被上訴人。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后5日內應將答辯狀副本發送上訴人。上訴人提出上訴后又翻悔的,可以申請撤訴,但必須是在法院沒正式受理案件之前,如果提出撤訴是在二審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決之前,應由二審法院決定是否允許。不準撤訴的,訴訟繼續進行;裁定準許撤訴的,二審程序即告終結,一審法院的裁判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屬于一審案件的續審,主要解決一審審理中存在的問題。如果上訴理由不成立或不充分,二審法院對部分案件依法可以自行判決;二審過程中訴訟雙方愿意自行和解,經二審法院確認調解結案后,一審法院作出的裁決將不發生法律效力。二審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一經宣判,即發生法律效力。在民事案件與行政案件中,當事人提出上訴應符合條件。當事人提出撤銷或變更一審判決應從以下幾方面考慮:一是一審裁判認定事實上是否有錯誤;二是裁判在適用法律上是否有錯誤;三是裁判在法定程序上是否有錯誤。
二、申請再審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當事人認為生效的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的法定條件是:
①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谠袥Q、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③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苋嗣穹ㄔ哼`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輰徟腥藛T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受、詢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申請再審應注意以下事項:
①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能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申請再審:
?、趯ε袥Q或調解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案件不宜提出再審,但對離婚案件中涉及夫妻財產未在判決中分割的,可依法另行起訴;
?、鄯舶凑斩酱俪绦?、公示催告程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后維持原判的案件,不宜提起再審(法院受理再審的可能性不大);
?、軐τ诓枚ú环模荒苁菍Σ挥枋芾砗婉g回起訴的兩種裁定申請再審,對其他裁定不能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規定申請再審的期限為兩年,此期間從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計算。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第一審程序審判;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第二審程序審判。
三、申訴
對于已生效且時間超過兩年的判決、裁定,當事人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提出申訴,申訴不受時間限制,任何時候都有權提出;申訴的條件和理由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與再審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只是法院發現再審案件的渠道之一。
四、上訴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行使上訴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提起上訴的主體必須是享有上訴權的當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訴權的訴訟代理人。這些人應是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一審判決確定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一審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經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為行使上訴權除此之外,其他人無權對該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
2、提起上訴的對象必須是允許上訴的判決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依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法律規定不得上訴的其他裁定,都不準上訴。另外,調解協議也不能上訴。
3、必須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對判決提起的上訴期為15日,裁定為10日。居住國外的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為60日。
4、上海起訴上訴律師事務所提起上訴必須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狀,并根據被上訴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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