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財產糾紛律師為您解答離婚財產分割需要考慮的因素
實際工作生活中,夫妻之間沒有發生的扶養費訴訟,往往是雙方發展之間我們已經可以存在一些矛盾問題甚至分居,此時如過度滿足自己一方的要求,往往會導致我國夫妻財產關系上的不公。隨著國家法律基礎知識的普及、法律責任意識的增強,夫妻之間進行有關扶養糾紛的焦點主要研究集中在扶養費的具體數額上。深圳婚姻律師來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般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現在以下幾個基本理論原則確定夫妻扶養費給付標準:需要扶養一方的實際教學需要(包括生活費、醫療費等)、支付扶養費一方的經濟管理能力分析以及提高當地農村居民的平均生產生活質量水平(以政府會計職能相關部門信息公布的數據為準)。
一般應綜合考慮夫妻各自的收入、家庭財產安全情況、健康心理狀況、年齡結構因素作用以及中國家庭內需要供養或撫養的情況等。關于扶養義務的履行方式,在正常的婚姻關系中為共同學習生活和相互扶養幫助。
在離婚案件或夫妻已分居的案件中,由于雙方在日常人們生活中的扶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在客觀上已不可能,故只能通過建立定期或一次性支付扶養費來解決。
律師代表委托人支付贍養費的標準、方式和類型的基本思路。代理此類案件的律師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是否支付贍養費。
離婚后的贍養費支付標準,即贍養程度,應適應贍養義務人的贍養能力和贍養權人的需要?;緲藴蕬斒蔷S護權利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低于權利人所在地的一般生活水平。根據世界和我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實踐經驗,應該詳細考慮以下因素:
第一,雙方的經濟能力(財產來源)。支付贍養費一方的負擔能力和被贍養人的經濟需求是贍養費支付制度與離婚自由原則不沖突的關鍵點。負擔不起的,無論是否有過錯,都不應要求其承擔支付撫養費的責任。
第二,配偶在家庭內部的分工和貢獻對婚姻的大小有影響。這里的貢獻包括有形貢獻,例如家庭財產的主要貢獻者,以及無形貢獻,例如承擔撫養子女的責任或支持老年人或照顧家庭。
第三,婚姻的長短。結婚時間越長,對當事人生活的影響越大,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理由也越充分。
第四,雙方對于當事人的年齡和健康發展狀況。發生矛盾糾紛時當事人年齡具有較高,已經退休人員或者一個接近退休年齡,或者數年內將要退休的,對其未來社會生活的影響就越大,要求以及對方給付扶養費的理由就越需要充分。
五是糾紛發生前的生活水平與目前生活水平的差異對雙方的影響。雙方的生活水平應盡可能與分公司或爭議發生前的生活水平保持一致或接近,在一定時間內不應有太大差異。當然,假設經濟完全不受影響是不現實的。
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可以根據不同的請求人確定不同的給付標準:對于離婚后不能維持合理或者基本生活需要的請求人,可以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給付撫養費。
離婚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生活水平會急劇下降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雙方目前的收入差距、撫養子女的需要等情況確定。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即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或者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支付。
兩黨各自的經濟負擔。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和對老年人的支助。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數,與未成年子女同居的一方,更有理由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贍養費。
雙方當事人的品行,雙方企業目前我國發生矛盾糾紛問題原因分析是否能夠存在一些法定過錯,如對提供者一方或者其他親屬有虐待等犯罪活動情況,受扶養人與他人有同居行為等。嚴重違背婚姻義務的當事人,無權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對方當事人之間可以通過拒絕給付。
當事人之間是否訂有婚前或婚后財產協議,當事人實際擁有和取得的財產的數額和價值是否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在決定是否支付贍養費、支付贍養費的數額和期限時,應當考慮當事人各自分享的財產份額。然而,贍養費的支付和夫妻財產的分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代。
在撫養費支付的處理方式上,可以通過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支付,也可以通過法院的調解或判決支付;只要當事人之間關于撫養費支付方式和標準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應當確認其具有法律效力。
深圳婚姻律師注意到,在給付方式上,可以是一個金錢給付,也可以是企業提供居所,還可以是通過其他學生合理發展方式,如提供可以適當增加就業市場機會、對因疾病等生活質量無法自理者給予我們生活起居上的照料等,提倡以金錢給付為主要工作方式。金錢給付可以是按期給付,也可以是一次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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