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防衛權什么時候可以適用?深圳刑事律師網來回答
1997年刑法典修正時,將防衛過當的標準由原先的“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修改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其實,立法修改的目的非常明顯,正是考慮到了必要限度的模糊性,增加“明顯”二字作為防衛過當是否超出必要限度的判斷基準,意在明確和放寬正當防衛的成立標準。深圳刑事律師來回答一下有關的情況。
因而從刑法修正的立法原意來看,對于防衛過當限度條件的掌握不能過于嚴格。在具體案件中,需要從一般人的觀念出發,考慮一般人的可能認識,設想具有通常理解能力的第三人處于防衛人當時的境地,是否會做出相同或類似的選擇,是否存在選擇強度較低且又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的其他防衛措施的可能。
如果有這種可能,行為人選擇了防衛強度較大的行為,此時方可認定為“明顯超出必要限度”。因而在具體案件的判斷中,行為人在確實具有防衛的必要性的基礎上實施防衛行為,如果防衛行為本身的強度與不法侵害強度基本相當,或者甚至小于不法侵害的強度,如果造成重大損害結果,不能認為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如果防衛人采用強度較小的行為就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時,卻采用了明顯不必要的強度更大的行為并造成了重大損害的結果,此時就可以認定為“明顯超出必要限度”。
在這種情況下,尤楊與馬超發生肢體沖突后,經王云勸說,尤楊再次致電鄧冠超。鄧冠超等人到達現場后,伙同尤楊對馬超進行圍毆,特別是在打斗過程中,鄧冠超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此時鄧冠超等人圍攻馬超,其行為已構成對馬超的非法侵權。
為了保護我的人身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特別是鄧冠超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時,馬超可以采取防衛行動,制止不法侵害,對馬超進行反擊。但在馬超繳獲鄧冠超的刀具后,不法侵害“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險已趨于消除。
此時不法侵害(一般毆打)還不能達到“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雖然此時鄧冠超對馬超的不法侵害仍然存在,但不足以“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但馬超奪下鄧冠超的刀后,又捅了鄧冠超兩刀,導致鄧冠超死亡。與此時不法侵害人的不法侵害手段和程度相比,馬超的防衛行為已經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
在這種情況下,委員會還關注《刑法》中對無限制辯護權的理解和適用。上訴人馬超及其辯護人還認為,“馬超在發生嚴重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時,可以進行無限制的自衛,其行為是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我國現行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 “在實施謀殺、謀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過程中,采取防衛行動,造成非法入侵者傷亡的,不視為防衛過當,不承擔刑事責任?!睙o限防衛的適用對象僅限于“正在進行的”“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持續”意味著這些嚴重威脅安全的暴力犯罪尚未開始、尚在進行中。但在這起案件中,鄧觀超雖然在毆打過程中掏出了小刀,馬超現在面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險,但馬超搶走鄧觀超的小刀后,“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違法侵權危險已趨于消失。
可以說,目前對暴力犯罪安全的嚴重威脅已經結束。此時,馬超行使無限辯護權的時間條件已不復存在,也不符合刑法第20條第3款關于無限辯護權的有關規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據防衛過當和無限辯護權的有關規定,認定上訴人馬超犯有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依法減輕處罰。
2013年11月,陳某與楊某乙、丙、葉某乙駕駛摩托車從陽江市區回家。隨后,曾某某駕駛摩托車追尾,撞上了駕駛過的摩托車。如果雙方協商賠償不成,準備去醫院檢查。曾某某拿到歸還的鑰匙后啟動了汽車。
見此,陳某、葉某義、楊某義以為曾卓榮要逃跑,三人將曾某某及其車推倒在地,并開始毆打。其中,陳某用防盜鎖擊打曾卓榮的頭部。曾被擊中頭部后,從身上掏出一把刀,將身旁的吉和葉某義刺傷。隨后曾被對方刺傷。葉某義和陳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曾因傷勢過重住院治療,傷情評定為9級。
深圳刑事律師了解到,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審法院認定上訴人曾卓榮的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