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產權律師推出房產的問題研究
蓋2、蓋3、蓋4、蓋5都聲稱蓋5是蓋 X 震的哥哥生的,然后蓋 X 震的哥哥去了臺灣,蓋 X 震的嫂子不久就去世了,蓋 X 震和徐 x 英收養了蓋5,全家都承認了領養關系。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房屋產權律師一起看看吧。
蓋某2、蓋某3、蓋某4、蓋某5提交以下證據:
?。?)2017年4月14日,XX市公安局臺東派出所人員出具的戶籍可以證明,內容:70年代常住農村人口信息登記表,戶主:蓋洪珍,男,1928年1月25日生人;女,蓋某5,女,1947年7月19日生人,原住戶;
?。?)1981年4月20日從XX市北區教育局取得的蓋西鎮干部簡歷。 主要家庭成員有:長子1人,女2人,二子2人,三子3人,四子4人;
(3)由 Guy 5提交的 XX 省 XX 第14中學畢業證書(附圖)。內容: 學生蓋伊 · X · 英來自 XX 省萊陽縣。他今年16歲,在初中三年級結束時,將允許學生畢業。
經質證,蓋某1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認為干部簡歷中社會關系一欄的蓋×英與蓋×英不符,畢業證上的姓名為蓋×英,不能證明蓋×珍與蓋×英形成收養關系。
蓋某5稱,其小時候因為父親去臺灣,母親亦去世,隨后被叔叔蓋X珍收養,原來的名字叫蓋X瑩,畢業設計下鄉活動之后,名字被登記成蓋某5了,后來我們也沒有及時改過來,便一直叫蓋某5了。
蓋某1號稱,蓋某5號是蓋旭珍兄弟的孩子,因為蓋旭珍的兄弟當年去臺灣,根據具體的歷史情況,蓋旭珍在簡歷中寫到自己的女兒,根據《收養法》的有關規定,蓋某5號與蓋旭珍不能形成合法收養關系。
蓋某1提交證據如下:
(1)2017年6月9日 XX 市公安局臺東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內容: 64-67名常住居民戶口登記表,1戶,第。37 Licheng Road,戶主,蓋宏珍,男,1928年1月25日,妻子徐希英,女,1921年3月23日出生,長子蓋某1,男,1945年11月3日出生,次子蓋某2,男,1950年7月17日出生,三子蓋某3,男,1953年1月28日; 四個兒子蓋約4,男性,出生于1963年7月8日。 .
(2)2017年6月9日,XX市公安局臺東派出所人員出具的戶籍可以證明,內容:76-82常住農村人口信息登記表,戶,戶主蓋洪珍,男,1928年1月25日生人;妻徐X英,女,1921年3月23日生人;次子蓋某2,男,1950年7月17日生人;四子蓋某4,男,1963年7月8日生人;三子蓋某3,男,1953年1月28日生人;女蓋某5,女,1947年7月19日生人;婿相建都,男,1943年1月17日生人;外孫相浩冰,男,1968年6月2日生人;外孫相浩雪,男,1970年7月4日生人;外孫相浩霜,女,1973年9月16日生人;蓋某5、相建都、相浩冰、相浩雪、相浩霜五人于1980年1月6日由乳山市東耿家大隊通過遷入本址,于1981年1月16日遷往西仲家洼494號。
以上就是深圳房屋產權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偟膩碚f,房產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涉及人數增多的情況下,房屋產權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