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能歸原主怎么辦?廣州民事律師告訴你
原審中,一審法院對海利公司搬遷補償費用及設備搬遷費用向搬遷單位廣州僑勝搬遷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民事律師一起看看吧。
經法城公司申請,得到的答復是,海利公司已與該公司達成搬遷補償協議,涉及房屋裝修補貼,總建筑面積6071.3平方米,補貼單價600元,包括綠化和搬遷在內的設備搬遷補償金總額為529萬元。
法都市公司為證明曾對系爭房屋信息進行過裝修,出示2006年9月10日其與廣州組流道具設計制作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簽訂的《建筑作為裝飾材料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合同》,約定一個工程建設地點為廣州市楊浦區長陽路某號一樓、二樓,承包業務范圍為辦公室、展示廳、會議室、倉庫、衛生間等,合同價款暫估價60萬元,按實結算;并出具發票、收據一組。
對此,海立公司和金旋公司對合同具有真實性不予認可,認為對于金額主要是為了提高訴訟補簽的,且該合同工作時間為2006年,而雙方都是第一次簽訂的租賃服務合同問題已經沒有終結;發票內容除裝修外還有一些經營活動用品及道具,涉及裝修費的只有十余萬元;即使自己存在很多裝修,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三年后也已經分攤折舊了。
原審法院關于審理后,依照《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判決結果如下:
一、廣州海立(集團)股份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進行支付法都市經濟貿易(廣州)有限以及公司對于房屋建筑裝潢補貼450,000元;
二、廣州海立(集團)股份管理有限導致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法都市文化貿易(廣州)有限服務公司生產設備搬遷補償50,000元;
三、法都市國家貿易(廣州)有限資源公司沒有其余訴訟請求,不予社會支持。本案受理費14,731元,減半收取7,365.50元,由法都市貿易(廣州)有限我們公司財務負擔2,965.50元,廣州海立(集團)股份數量有限提高公司工作負擔4,400元。
海立公司員工不服原審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稱,租賃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時間發生動遷時不對法都市文化公司作為任何社會經濟發展補償,法都市農業公司所稱的裝潢設計都是一個不存在的。
發票信息反映的都是通過道具管理費用,法都市旅游公司的租賃合同到2008年12月31日已屆滿,而動遷協議簽訂于2009年6月,動遷補償與法都市現代公司不關,原審法院判決海立公司企業支付法都市公司內部裝潢補貼及設備搬遷補償制度缺乏科學依據,要求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駁回法都市公司原審中的訴訟請求。
以上分析就是廣州民事律師為您整理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您的閱讀。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沒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通過其他的問題,請咨詢網站進行專業的律師,我們將會為您解決這些疑難問題。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