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知多少?上海房屋拆遷律師為您講解
上海閘北區移動拆遷有限公司漢中商業大廈搬遷專用章上的宣誓書寫道:“12月21日簽訂了一定數量的恒通路和一定數量的通謀2(戶)協議,該戶價格為495萬元,人民幣10萬元。包括唐二人在內,楊總共281,200元。家庭實際總價為WBAI 九百五十三整,包括所有房間。在收到款項時提取款項”。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房屋拆遷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審法院還查明:
(一)拆遷單位于2007年1月11日作出的《拆遷安置告知書》載明恒通路,建筑面積183.75平方米,評估單價3373元,戶名唐某2等。居民為唐舞、歐陽謀、唐吉、唐庚、唐鑫。貨幣補償公式(3750+3750×30%)×125.12 = 609960元,58.63×380 = 22279.40元,不是6129×125.12 =766860.48元。賠償金額1399099.88元。搬家費1501元,設備安裝費2元,380元3547019.12元,合計495萬元。其中:(1)本戶登記6人,其中5人,共計11人,平均166656元=1833216元。
(二)非住宅面積125.12× 2萬= 250.24萬元,停產停業50048元,搬遷1501元,辦證5萬元,納稅21元,600元。
?。ㄈ┕灿腥擞袃蓚€,125.12m2÷3×4875元 u 002fm 2×2 = 406575元。
?。ㄋ模┓课萁ㄖa償費為58.63×380 = 22280元。
?。ㄎ澹埣仓丶?× 3萬= 6萬元。房屋情況復雜,經分總部基地研究,同意一次性補償495萬元整 。
被拆遷基地封存的《通睦二號(住戶)搬遷資料說明》寫道: “通睦二號是一戶搬遷至衡通路的住戶,2006年12月因出價過高而被 Zhabei District People 政府下達驅逐令。2006年12月21日,這個家庭自己搬了出去,并且在2006年12月27日和我們簽訂了一份協議。
該家庭的補償金分為住宅補償金和非住宅補償金兩種,共計人民幣4,950,000元,反映在該家庭的搬遷報告和付款表上。移動標志報告表是一種書面文件,僅用于審計和審計拆除者和執行者之間的內部流通。移民安置補償金總額為495萬元,由表中所列補償金構成。付款不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而是為了審計的目的而在內部轉移的。住宅部分涉及使用者問題,非住宅部分涉及產權問題,戶外共有人涉及繼承問題。
因此,當事人參與拆遷的具體資金分配應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得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處理。(通過唐2,除了為楊、唐1存款14.5萬元外,余下的466萬元由唐2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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