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離婚房產糾紛律師帶你看父母借子女名義買房案
有時為了買房子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許多家庭會選擇買房子,不缺乏以孩子和親戚的名義買房子,但一旦糾紛,如感情不和離婚,房子會有異議,上海離婚房產糾紛律師根據實際情況解釋利弊,希望你能從中吸取教訓。
實例介紹:
2006年3月25日,周與A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周以655012元的承諾價購買了上海虹口區的房屋(以下簡稱相關房屋)。2006年4月19日,周、民生銀行與A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周向民生銀行貸款52萬元,支付購房價格。
2008年2月20日,周某取得了涉案房屋使用權證書。
2009年,周某和袁結婚登記。此時,購房貸款尚未結清。
2014年8月22日,14年8月22日結束。
2016年4月,袁向法院起訴周,規定離婚。2017年1月16日,法院作出民事判決,評估涉案房屋屬于周,周支付了120元房屋折扣.56萬元。
2016年7月,周大(周的父親)、傅(周的母親)以周的家庭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確定本案涉及的房屋為周大和傅。并規定周幫助將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周大和傅。同時,周大和傅取出與陳先生簽署的《購房承諾書》和《房屋表》,提交購房首付及相關銀行轉賬記錄。
法院判決:
周大某、傅某的說法被駁回。
裁定原因:
區分實名買房關系是否建立,要充分考慮是否有實名買房的承諾,買房后誰付款,定居。
首先,周大,傅認為以周的名義購房,并提交了與周簽署的購房保證書和房屋表明,但沒有證據證據證實周大,傅認為在袁和周離婚前以袁的名義購買房子的權利。袁還表示,他只掌握了周大,傅認為以周的名義購買離婚投訴。整合周大,傅和周是親子關系,袁和周訴訟離婚,
我院不承認周大、傅、周之間的貸款合同。其次,雖然在還款期內,周大、傅多次向周支付,但周還款涉及的賬戶、金額、時間不能完全對應,不能證明周大、支付賬款專業用于還款涉及的房屋。
最后,在購買了涉案房屋后,周定居在其中。周和袁結婚后,他們在涉案房屋里住了很長時間。周和傅每年春節都住在涉案房屋里。袁搬出涉案房屋后,周大和傅定居在涉案房屋內。從定居情況來看,我院無法評估涉案房屋為周大,傅購買了自己定居的房屋。
一般來說,法院與周大不兼容。傅認為他們之間有借名買房的關系,但他拒絕了周大。傅規定,袁將幫助將房屋使用權轉讓給周大和傅的要求。如果您有很多關于離婚房地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咨詢上海離婚房產糾紛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網站聲明: 本文“上海離婚房產糾紛律師帶你看父母借子女名義買房案”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當天下午,執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權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幫忙的親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地習俗辦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